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亡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死亡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谁?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是可以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如果抚恤金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其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二、抚恤金的种类有哪些?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此外,我国还规定有伤残军人抚恤费,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等。发放死亡抚恤金的目的在于维持死者的亲属生活,所以相关费用是直接发放到亲属的,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所以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一、儿子死了遗产母亲可以分吗? 可以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割子女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不适合分割的遗产有哪些
    公民的遗产,在其去世之后需要进行分割,但其中有一些遗产是不适合进行分割的。那到底现实中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包括哪些呢?此时,继承人又该怎样处置不适合分割的遗产?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不适合分割的遗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不...


·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那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


·一、通过法院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一、通过法院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合法,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


·继子有继承抚恤金的权利吗?
    继子有继承抚恤金的权利吗?继子没有继承抚恤金的权利,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


·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费用是多少
    办理公证是加强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因此各种各样的公证书也就出来了,当然这其中与财产相关的公证是比较多的,就包括继承权公证书。但办理公证书并不是免费的,那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


·人去世了遗产如何分配
    人去世了遗产如何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