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营业执照登记办理的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三、 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 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所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其实登记设立公司的很多重大事件都已经决策完毕,比如选出了公司的董事以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公司章程已经全部订好,只要完成这些重要的事情,营业执照的办理也是非常的顺利的,期间还有什么需要补充递交的材料,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会及时告知的。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


·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去其他各国间的文化、科技、经济的交流,国家是允许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的,但是为了能够对这些外国人和相关的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所以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工作入职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那么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就招聘外国人就业及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包括: 1、首先,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必须证件齐全。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违法,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工程建设方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业主的使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很多,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措施等。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1、确保拟建工程定位、放线、轴线尺寸...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
    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在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当事人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可能是申请劳动仲裁。但具体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要求的。那么实践中,当事人究竟该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1、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周六周日加班算几倍工资
    周六周日加班算几倍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怎么去鉴定工伤
    1、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有什么规定吗?今天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 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