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终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这个续期分为两种:1、住宅用地(70年产权),没有预期规划的自动续期,有的政府会有通告;2、其他土地使用性质的,需提前1年向主管土地部门申请续期,否则就会收归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制,不是个人所有的。二、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要理解土地使用的终止日期的话,首先要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比如说规定的是40年,那40年,也并不需要土地使用者本人去计算,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写的很清楚。在到期了以后就代表着对土地使用的相关权利已经正式终止,续期的问题看各省政策。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现在房地产事业的市场是越来越大,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也在逐步迅猛发展。很多人对于房屋产权还不是很了解。我国在土地制度上面,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但是土地政策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是关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究竟是哪些呢?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 我国的土地分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没有私有土地,农村的一般都是集体土地,发的就是红色封皮的集体土地使用...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根据《江苏...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会签订相关的场地租赁合同以进行保障。然而签订合同的流程各不相同,较为复杂,那么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为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 场地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业主首先凭产权证明到辖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房屋租赁登记表》、...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对于农村而言,遇到国家征地是一件大事。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是直接发给村委会的,由村委会管理和分配。这笔钱往往金额比较大,一些干部禁受不住金钱诱惑,挪用补偿款作为它用,为自己谋利,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一、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土地补偿款在入村集体账目之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


·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事宜,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就会对房屋土地进行拆迁升级,对此各个地区都会出台相关的政策对征地行为进行规范,所以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问题的话,一定要提前对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标准进行了解,那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北海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北海房屋拆迁的国家补偿标准(部分) 第二十三条项目业主单位须依照本办法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
    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在我们国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归属不够明确或者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存在争议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自己开荒的土地,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这一类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土地权的归属,那么本我来了解一下有关内容。一、土地使用20年后的权属归谁 ?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


·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权会怎么处理?
    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权会怎么处理?我国公民对土地有使用权,在我国法律中,公民的权利是不容许被他人侵犯的。所以,土地使用权也不容别人侵犯,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公民土地使用权被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使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了侵害,这在法律中是不允许的。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权会怎么处理?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权会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人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占用范围内的土...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集体土地是针对农村户口而特地制定的一项土地上的政策。对于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后,土地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和建设。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民会因为各种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出去。针对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中的一些列问题,广大市民应该做一些了解。因此,我们特为您梳理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