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是马路上的车流量逐年增加,同时也增加了车祸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在车祸发生时,一般您都会先报警,等待交警的处理,但是有时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会直接离开现场,这次就带您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

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不属于肇事逃逸的情况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四、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有关于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以及和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有关的相关知识了。有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在交通事故故后,如果肇事者离开了现场又没有报警的话,会被认为肇事逃逸的,我们在此提醒您,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打急救电话,然后等待警察和医生的到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
    近年来由于各项国家优惠政策对汽车行业的大力支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家用汽车的数量呈大趋势的上升,但也因为车辆的不断增多,道路交通的压力。在日常行驶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呢? 一、交警要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 多少天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
    发生一般的交通事故,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下班骑车摔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交通肇事逃逸定罪都有哪些规定
    交通案件在我国的道路上较为常见,但相关的交通肇事案件的肇事者一旦在交通事故中逃离现场的,就构成了我国的道路交通逃逸罪,下面我们就交通肇事逃逸定罪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


·一、交通事故轻微划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划伤怎么处理? 对事故造成人员的轻微伤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对此分为两种情况, 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2、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轻微伤或当事人对伤情争议较大的,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无争议,交通民警应当实行快...


·一、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一、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的情形有多少种?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有17种情形;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


·一、交通事故中没有钱赔偿会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中没有钱赔偿会坐牢吗不会,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是否会判刑跟是否赔偿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自然会判刑,反之,则不会。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祸死亡赔偿新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根据一些规定获取一定的赔偿。那么,我们究竟可以获取多少汽车运输损害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标准的认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1999年11月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4次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83条货运事故赔偿数额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