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根据法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就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从第二个月开始就需要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而最多的时候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补偿。



·按规定多长时间申请工伤鉴定?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到工伤伤害时,首要的是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和康复,根据工伤具体伤害严重程度的不同,以及每个工伤职工年龄、身体素质和恢复能力的不同,治疗康复时间也有长有短,对于需要较长时间进行工伤治疗的职工来说,申请工伤赔偿的时间期限就更应该了解清楚,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超过时效而无法申诉,那么,按照规定多长时间申请工伤鉴定呢?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时间限制吗,有何相关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因为一些因素,使一些人必须找到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甚至家人的日常生活,有一些工作自然而然会带有一些危险的因素,那么在生活中也会出现一些因工厂设备的问题或一些员工的不小心而发生的意外伤亡,很多残忍的画面让人感到心酸,那么2017工伤伤残鉴定又是怎样设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否应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工作期间不负责,不称职,那么其可能面临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的风险。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辞退劳动者的,是否应该给与补偿?下面就这个您比较关切的话题,在下文展开相关论述。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会获得经济补偿么?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各种问题接踵而至。建筑方开始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渐渐的给了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很多的规定和条文。那么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都有些什么呢? 一、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违约后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 1、乙方承包人应常住工地,如经常脱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不足,屡次不...


·装饰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装饰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房屋建筑,以及其他工程建筑都离不开工程的装饰。尤其是我们的房屋建筑,很多房主都特别重视自己的房屋工程装饰的质量,希望自己居住的房屋能够有一个很好的装饰。不过,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会遇见很多建筑的装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那么,装饰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一、装饰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本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中建市管字(...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1.工资拖欠实际上是工资拖欠不合理的简称,即雇主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期限而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中国劳动法,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工人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0天内结清工资。2.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是首先依照本法第91条的中国《劳动法》: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用工需要进行调岗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根据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在操作岗位调整上,企业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