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如果发现商标被日本抢注了,那么是可以提无效宣告的。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为理由提出的,可以随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与他人其他权利构成冲突等理由提出的,需自注册日起五年内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二、如何防范我国商标被国外抢注


商标注册有一个时效性问题。 企业或者个体只要开始经营,最好就尽快在经营区域注册针对各经营分类注册商标。 销往国内就在国内申请,销往哪个国家就尽快在该国申请,如果经营性质为国际性,则优先选择申请很多国家都认可的马德里商标。 总之,一定要快,只要想到要注册哪个商标,就立刻去查询是否有近似,然后开始注册。 如果商标注册需求量很大,可以找专业代理机构作为知识产权顾问。


三、理论基础


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成为商标抢注的理论基础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式。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申请注册是形成商标专用权的唯一法律事实,所以注册原则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商标注册申请。与注册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原则,它是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的归属,谁最先使用该商标,谁就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注册不是其必然要件。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各有利弊,采用注册原则取得商标专用权,便于对商标的管理,商标权人对商标的归属发生争议也容易辨别,商标权的法律关系明确、稳定性强,容易调查取证。其弊端是过于僵化,缺乏灵活性,不能保护商标在先使用权。采用使用原则取得商标专用权,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在先使用权利,且灵活实用,可以避免消费者因不同使用人先后使用相同商标而造成混淆。但它缺乏稳定性,查证商标使用人使用商标的证据困难,不利于商标管理。现在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注册原则取得和确认商标专用权,只有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采用使用原则。


企业在进行注册后,也是可以按照规定注册商标,为了确保自身的商标不会被他人使用,也是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注册,如果商标的使用期限到期后,当事人和企业也是需要及时的办理续期手续,当出现有人恶意进行抢注,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近似侵权需要移送吗
    要看是否达到移送标准,商标侵权案案值五万以上的,工商局会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按照犯罪案件立案。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后,商标持有企业可以向工商局投诉举报,要求对侵权方处罚。如果涉及案值较大,不在工商局受理范围内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介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发表权是否属于著作的财产权
    发表权是否属于著作的财产权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二、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是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那么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是哪些?著作权中人身权、财产权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十七种权利人身权包括:(0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


·一般会认定商标恶意抢注侵权吗?
    一般会认定商标恶意抢注侵权吗?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一、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专利共有权人如何行使权利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只有在申请被授予了专利之后,那么才能成为专利权人,而相关的权利也自然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专利权人也是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此时需要签订专利许可合同。那您知道我国的专利许可合同都有哪些类型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


·专利申请最快要多久
    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类型,一般专利的申请都要经历的流程有受理、初审、公布、授权者四个流程。但是对于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较为严格,因为发明专利还要进行实质性审查,这种实质性审查一般是对是否达到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这三性的检验,对此法律也有具体的参考标准。只有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且没有发现被驳回的理由或对此提出的异议时,能对该发明专利作出授权通...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