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
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的种类有很多种,土地出租的时候,也是要进行纳税的,而且偷税漏税的行为也是受到相应的惩罚的。那么,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呢?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


1、营业税5%;


2、城市建设税7%(县级为5%);


3、国家教育费附加3%;


4、地方教育费附加2%;


5、出租合同印花税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问题,原国家税务局在(88)国税地字第 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同时还明确,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外,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也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管理区既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出租给你们并收取租金,自应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应纳土地使用税税款。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我们要注意,在进行纳税的时候,一般是要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出租合同印花税等几种税款的,土地使用税一般是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或者单位进行缴纳,而且,一定要严格履行纳税人的义务


·交通事故该怎么样调解,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众多处理方式中有一种独特的处理方式——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介入下,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那么,交通事故该怎么样调解?调解解决纠纷的,固然是好。不能解决时,还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那交通事故调解不成的怎么处理?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该怎么样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时,此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理赔。但此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条件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


·内幕交易罪的主体怎么认定?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金融秩序持续更新,这也使得新型犯罪不断增多,内幕交易罪就是其中的一种,它主要涉及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相关从业人员有必要了解该类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内幕交易罪的主体。 1、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朋友代签可以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到底有哪一方承担责任的依据,签字就代表你承认自己的过错,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现实中有这样的情况,当时自己有急事或恰巧不在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朋友代签可以吗,代签的效力有没有瑕疵,我们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他人可以代签吗 可以代签,也可以不签。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现场所做的一个现场回顾,认定事故双方责任的一个结果,这个认定书开出来就已经...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七种情况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七条就规定了七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这七种情形是: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