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犯法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国内抢注外国商标犯法吗?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圆满解决。


二、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


商标法 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


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


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商标抢注的做法虽然不犯法,但是却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做法,这毕竟是对劳动这劳动成果一种不尊重。想要将抢注的商标拿回来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双方都比较费时费力,所以建议您能够尽量避免这种做法,双方能够协商并圆满解决。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标准: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是存在于商品中的一项具有独特性的标志,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这种商标必须要经过申请,那么您都想知道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现拟以___商标,使用于商品分类表第___类的下列商品,申请注册...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专利注册基本含义 在中国,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在申请阶段,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相比于注册商标或一般商标,驰名商标受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甚至有的驰名商标还享誉海外。那么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不是就要比注册商标的保护年限更长呢?关于驰名商标保护年限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帮助案件的处理、纠纷的解决。那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在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使用注册商标证据材料。 2、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证的,应当是原件,提供原件确有...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60罚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60罚多少?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具体罚多少钱,应当是按照违法经营所得的倍数来进行计算。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是根据侵权情节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标准如下:(1)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2)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