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一个公司对一年工作优点与不足的总结,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每一个职工在年终的时候都会要进行一个详细的工作总结,担保公司也不例外。担保公司工作总结(职工)内容有什么,很多人都并不了解。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担保公司工作职工个人总结

一、基本情况
入职以来,我认识到自身的工作经验不足,社会阅历不够,需要不断的加强学习,特别是对业务上的知识,经过半年多的学习和锻炼,自己在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从开始的什么都不懂,逐渐学习了解担保行业相关事项,了解工作开展的过程,学习怎样与客户打交道,怎样在坚持工作原则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细节问题。自进公司以来,在学习的同时也开展了工作。
二、树立风险意识
担保是高风险行业,对于从业人员除了要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以外,还必须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都还很欠缺,因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重视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加强从书本上学习,多向公司领导、同事请教,多学多问。在工作和生活中留心关注财政金融、相关部委的政策,及时掌握经济领域的新动向。公司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如不加以防范,就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在工作中务必加强保前调查核实,从源头上严把风险关,认真做好客户保前外部信用信息的调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进行综合性的评估,有异议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自己的见解,及时维护公司利益,及时避免出现代偿赔付的发生。
三、不断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公司以“合作 共赢 发展”为公司的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客户需要我公司担保,自己要及时地听从公司领导安排,抓紧保前工作调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主动与银行沟通,与客户联系,帮助客户解决资金困难、快速融资。在处理与客户沟通的问题上,多向客户经理学习与人沟通的艺术,在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公司利益为主的前提下。不得罪客户,主动开展工作,主动与客户沟通,衔接相关事项,不让经手的担保业务在自己手上的因为自己工作的原因出现延误,拖沓,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的利益。在编写相关资料的时候,多向身边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多向客户经理学习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四、改正不足,积极进取
进入公司以来,自己在学习锻炼中成长。期间也有很多犯错和不足的地方。担保行业是个高风险的行业,防范风险,讲求真实性。防范和控制风险是担保业务安身立命之本,是为中小企业服务和公司自身发展的前提,而要做到实实在在,降低风险,就必须让出错率降到最低,及时更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工作态度。树立风险意识,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在工作中做到不焦不躁,编写资料不马虎,对工作严格谨慎的作风,发现并减少各个风险点,稳稳的从业务方面把控好风险。加强与公司同事的沟通合作,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过程。积极进取把工作做好,把业务水平提升上去。今年已经过去,总结过去的不足,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在新的一年,公司将不断的完善相关制度,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身为公司的一员我将继续努力,继续学习不懂的地方,总结相关业务办理成功的经验。不断的提升自己业务能力,不断进取。克服自己不足之处,以对工作、对事业、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公司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期望。由此可见,担保公司的工作总结内容也是大同小异的,对去年的问题进行分析,去年的优点进行传承与发扬,树立目标,提高素质、改正不足,在一个高危工作中是很重要的,准确的说,对任何一个行业都很重要。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


·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
    我们您都知道,有着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参与的案件在判决时,法官们都是会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条件去判定该人是否符合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那么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吗?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吗?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00元 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


·因工作引起的肺痨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引起的肺痨算不算工伤? 一、因工作引起的肺痨算不算工伤? 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故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程结算的作用有哪些?
    工程结算的作用有哪些? ?一、工程结算的作用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


·签劳动合同第二天辞职可以吗?
    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是可以辞职的,但是首先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方可离职。通常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已经位正式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或出现违规行为,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申请工伤认定都用什么程序?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劳动者工作时发生人身伤害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工伤鉴定申请,以规范后续补偿程序。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都用什么程序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一、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工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