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责任,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主要是供货方或者采购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形,那么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承担的呢?供货方和采购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供货方违约责任

(1)未能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
这类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供货和不能如期供货两种情况,由于这两类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同,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也不完全一样。如果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应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货的部分货款计算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采购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修改违约金,使实际受到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供货方不能如期交货的行为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两种情况。只要发生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情况,即不论合同内规定由它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交接,还是采购方去自提,均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发生逾期交货事件后,供货方还应在发货前与采购方就发货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采购方仍需要时,可继续发货照数补齐,并承担逾期付货责任;如果采购方认为已经不再需要,有权在接到发货商通知后的15天内,通知供货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但逾期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供货方继续发货。对于提前交付设备的情况,属于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设备的合同,采购方接到对方发出的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设备,采购方仍可依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2)设备的质量瑕疵
交付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采购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当采购方不同意利用时,由供货方负责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调换的产品,按供货方不能交货对待。
(3)供货方的运输责任
主要涉及包装责任和发货责任两个方面。合理的包装是安全运输的保障,供货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设备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灭失,均由供货方负责赔偿。供货方如果将设备错发到接货地点或接货人时,除应负责将设备发送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采购方违约责任

(1)不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设备
合同签订以后或履行过程中,采购方要求中途退货,应向供货方支付按退货部分货款总额计算的违约金。对于实行供货方送货代运的设备,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设备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2)逾期付款
采购方逾期付款,应依照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货物交接地点错误的责任
不论是由于采购方在合同内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还是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将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通知对方,导致供货方送货或代运过程中不能顺利交接设备,所产生的后果均由采购方承担。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了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供货方和采购方分别出现什么行为将会构成违约,以及合同双方应该如何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在了解了供货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后,您在履行供货合同时,就要注意避免出现上文中的违约行为。


·当妊娠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现在职场中职业女性的数量也在增加,但这些职业女性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妊娠期,很多公司不愿意招收女性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于是很多女性担心妊娠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不用担心,女性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会延续到三期结束后,是不需要续签的。 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中规定除非是职工本身的原因,否则单位不得借机和怀孕的女员工解...


·电气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气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气产品购销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却并没有交付标的物的具体要求,因此,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二、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签订公路运输合同,是为了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托运方和承运方签订公路运输合同能够在意外发生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以下是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公路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


·证券合同模板要怎么写?
    证券合同模板要怎么写?证券合同有很多种类型,如证券中的期货代理、网上证券、期货承销都是各自有各自的证券合同模板的。因此,在本文中整理出的证券合同模板仅仅是一个总体模板,如果有更加具体的需要最好还是得依照更细的分类去找证券合同模板。证券合同模板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_________证券交易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签订如下协议,以共...


·合同撤销权的主体及行使方式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的主体及行使方式有哪些?(一)什么是合同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保险合同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 一、保险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一、在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