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2、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


3、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如何计算?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综上所述,国家机关在对公民或者企业做出处罚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如果侵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有民事、刑事及行政赔偿之分。公安机关错误羁押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要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日工资计算赔偿金。




·一、离婚如何办理财产分割手续?
    一、离婚如何办理财产分割手续? 离婚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分割手续,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到房管局办理免征 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二、离婚后办理房屋析产手续所需材料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


·2023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2023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


·我国的抚养费标准多少?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法律在我国已经变得非常的完善,在解决婚姻上的种种问题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是依据婚姻法中的相关程序来解决离婚时候的种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那抚养费标准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抚养费标准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1、进行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1078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达成一致处理...


·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说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此时未成年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子女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有的人因为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传票往往也是不会出庭的。那对于这种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的情况,法院方面会怎么处理呢?是否真的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告诉你答案。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在协议中签订离婚协议书,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而要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就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了。实践中,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是自由协商之后进行内容的约定,那这样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对解除婚姻,以及解除婚姻后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如何处理达成的协议。其中,...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