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


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只能是知识产权领域,如果商标代理公司去注册服装,食品等领域的商标,国家商标局是不会通过的。商标法规定个人注册的话必须有个体营业执照才可以申请。以上的规定虽然很大程度杜绝了抢注行为,但并没有完全的禁止抢注的发生。


如何防范商标代理陷阱


虚假宣传、误导客户是商标代理行业失范发展的典型表现。有些代理机构对外宣称是“国家指定商标代理机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某某工商局商标注册中心”,表示“商标百分之百可以注册成功”“在客户没付款、没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可以为客户先行占有商标”……这些宣传上的谎言很容易被消费者识破,而这将直接造成他们对代理机构的“信任恐慌”。


弄虚作假、欺诈经营同样体现商标代理行业的失信状态。商标代理机构在进入市场前,除了要办理企业经营的必需证件外,还要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备案,只有备案成功,才能获得代理商标注册的资格。然而,在实践中,有些商标代理机构尚未备案成功,就通过委托他人提交注册申请等方式开展业务,让申请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此外,还有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根本不向商标局递交注册申请,等到申请人询问和催促时,才伪造相关文书应付了事,甚至经营一段时间后就关门、消失,让申请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商标代理行业的扭曲发展还体现在代理机构咨询服务低质、专业水准缺失和不正当竞争上。近年来,各种主体、各类人员纷纷涌进商标代理行业。某些代理机构一味追求业务量、签单量的增加,对服务质量不甚重视,从而造成申请人商标权益的损失。另外,为了抢夺市场资源,各种恶意压价、诽谤中伤等手段也被一些代理机构用来进行不正当竞争。


鉴于目前市场上各种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层出不穷,作为一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我建议申请人从以下4个方面出发,防范代理陷阱。


第一,先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代理机构资质,从中选择可信赖者为自己提供代理服务,原则上尽量选择成立时间久、综合信誉好的代理机构。另外,可以优先考虑北京地区的代理机构,因为其在地理位置上便于与商标局联系沟通、递送材料。或者选择当地代理机构,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利于及时解决。


第二,对欲申请注册的商标在行业划分上有一定了解。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要准确了解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哪个类别,并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判断需要在哪些关联类别上注册商标。这样可以防止一些商标代理机构为了多收费而怂恿申请人进行不必要的全类别注册。


第三,掌握商标注册程序,关注注册申请动态,避免轻信代理机构的承诺。商标局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是按申请时间的先后进行的,不存在“插队”之说,要避免相信代理机构所谓的找熟人加快审查之类的保证。一般来说,在一个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中,从提交申请到收到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时间应该在3~4个月,如果代理机构早于3个月拿到受理通知书或者晚于4个月仍未拿到受理通知书,都可能出现问题,这时申请人应该查询中国商标网,及时了解情况。


第四,正确对待商标驳回和商标异议。面对商标没有通过审查的情形,申请人应当摆正心态正确对待,并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行驳回复审。当一些代理机构宣称复审保过时,申请人不能轻信。


根据最新的商标法律条例规定,商标代理人是不能够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那么也就不会再出现很多委托注册商标的代理机构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当然也有着一些代理机构,会通过别的方法,将一些有潜力的委托人的商标信息以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抢注。所以还需要我们防范于未然。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专利注册基本含义 在中国,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在申请阶段,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


·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可以吗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可以吗 一、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专利权、著作权并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经依法核准注册,由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排他性支配权,可以独占使用,也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他人不得擅自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具体可分为使用权、独占权、许可使...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 (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的; (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对以上第(1)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依照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复审...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一、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要看购买人是否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 二、专利侵权的表现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


·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一、如何认定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 认定一个好的商标名字是否侵权的因素主要有: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必要的。 2、是否相同或相似,并造成混淆当事人所经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相...


·商标法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法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