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涉嫌构成罪,肯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这里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刑法对伤害方法并无限制,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只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应认定为伤害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轻伤、重伤的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
只有构成轻伤以上损害结果才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在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了,此时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才能对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定为故意伤害犯罪,之后,才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此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众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跟国家经济的发展这都是同时在进步的,可是由于社会的多种因素目前生活当中的针对抢劫罪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相对于抢劫当事人的财产,大多数的抢劫的方法都是非常的暴力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也就是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抢劫罪的时候要严格遵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抢劫犯罪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1...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公安局接到群众有关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接下来重点工作就是调查取证,寻找犯罪嫌疑人。只有证据确凿,公安局才能将案件交给检察院,否则没有证据是无法起诉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非法证据是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


·强奸罪检察院到法院多长时间?
    强奸罪检察院到法院多长时间?强奸罪检察院到法院大概需要3~5个月的时间。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是存在追溯时效的。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


·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2023
    一、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


·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


·检察院刑事不批捕申诉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刑事不批捕申诉书范文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市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楼______号。被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市人,______厂工人,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申诉人因______伤害一案,不服______人民检察院___...


·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而在民事诉讼中存续虚假诉讼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标准的,那么才会被虚假诉讼罪。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犯罪主体的,那么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不一定,具体看犯罪实施手段而定,暴力犯罪是“智能犯罪”的对称。犯罪类型之一。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如囚杀、抢劫、伤害、强奸等以暴力行为为特征的犯罪。由于暴力犯罪是通过对人身实施侵害的方法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因此对社会的危害和犯罪后果往往比较严重。西方国家一般将暴力罪列为重罪,在中国,暴力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坏社会治安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