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新化县城区南源国税分局内家属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剩余房款 元整(¥ 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定金之日起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付清甲方房款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等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等证件交给乙方。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甲方一经转卖,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乙方按日支付违约金100元给甲方。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出房屋及储藏室的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由甲方按日支付违约金100元给乙方。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应在三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给乙方。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50000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50%退回给乙方。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


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证人:


综上所述,夫妻在结婚之后都会利用共同赚取的收入购买属于二者的房屋,而在夫妻一致商议后可以决定将房屋作出售处理,但是在买卖的过程中由于并不是夫妻个人的财产而必须在双方都签字的基础上才能和对方产生有效力的合同或者买卖协议。




·2023年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小孩是否合法?
    男女离婚之后就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了,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上写到关于孩子的问题,就比如房子不分割而是将房子留给小孩。但是,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小孩是否合法呢?夫妻又是否可以反悔呢? 一、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小孩是否合法? 1、首先,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


·拆迁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我的房子,如何应对?
    一、拆迁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我的房子,如何应对?  1、调查取证  拆迁方首先需要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涉案房屋是否属于非法建筑的范畴。该调查必须由执法人员到被拆迁人家中完成,并做相关书面记录。有些地方的执法人员在根本没去当事人家实地考察的前提下就下了限期拆除文书,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2、陈述申辩  拆迁人应当告知被拆迁人进行陈述申辩,实现被拆迁人的陈述申辩权。若对...


·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一、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1、网签的房子能更名的,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从新签的材料,然后才能从新备案签新的合同。 2、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 不...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每一个买房的人都希望最后的房子是自己满意的样子,但是实际中经常出现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现象,也就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如遇到以下情景,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一、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抵押房屋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房屋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