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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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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当然,想撤销B公司的商标,还是很有难度的,就算成功也会浪费很多时间和费用。这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向B公司提出商标转让,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出来或者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而这种方法可能要花费的费用会更加可观。(二)恶意注册使用域名的情形1、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另外,有人会为了利益注册使用域名,而有些人看到一些好的简单易懂的域名,在对方还没及时去注册的时候,先下手为强,恶意抢注域名。等到后面该域名所有权人发现后,就以要求对方拿钱购买为要求,以便从中获取利益。二、确定对方是在恶意抢注域名的,那么看看其是否满足下面的条件:1、注册人跟他注册的域名之间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由于该域名被注册,使得他人没办法得到。而所谓的必然联系,就是说注册单位代理注册人有完善的证明。如代理人证明、单位注册证明等等。2、注册人通过其注册的域名获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综上,从域名管理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在域名管理上采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对恶意抢注域名有不同的定义,在域名争议上也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的所在国采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域名案件,恶意抢注域名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我们国家经营成中国的一些非常大牌的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抢注会带来非常不好的商业效率,所以如果确定对方是恶意抢注,那么及时的维护自身权利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权益的维护是要求商标局不能够核准或者撤销他们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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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一、著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关系一般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但是在发生著作权继承,交易等情况下,著作权人就发生了转移,但是转移的也只是“财产权”,对于书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还是属于原作者的。作者一般都是人,当然如果是单位意志下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著作那么单位就是作者。职务作品,一般作者都只有署名权,对于“财产权能”都归属于单位,单位可以说是著作权人,行使...


·汇编作品和汇编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汇编作品和汇编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汇编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前者是原创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如果汇编他人的作品,则应取得原作者即汇编权人的许可,汇编者可因此对汇编作品产生新的著作权。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没有汇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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