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依照什么标准招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吸收新员工的途径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采取招聘的形式。但对于企业来讲,要想尽快的招到合适的员工,那么就要注意一些实际的问题,那到底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

企业要把好招聘关有几个重要的因素,并重考虑评价才会更客观合理。

1、把好人才入口关。

企业在招聘时,可以允许应聘者适度夸大自己的经历和业绩,即通常所说的包装,有的企业发现一点虚的就认为不忠诚,马上就决定不用,也有点太本本主义,比如说有的人在一家公司上了15个月班,但是为了显示自己没有失业在家两个月,有可能多写一个月,说是16个月。但一定要注意一个度和原则的问题,不能过分夸大。招聘的职位越高,对其应聘者的把关应越严。

2、严格审核各类证件的真实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系统口径的放开,社会上假文凭和成人继续教育文凭大量涌现,把好人才关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要重点审核应聘者各类证件的真实度。如果单纯按照文凭的含金量来看,应首先考虑公办全日制高等学历文凭,其次是自考文凭,第三再考虑民办、电大、成人、函授等学历文凭。这样有利于把好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关。

二、企业应依照什么标准招聘

招聘是整个企业预警系统中重要的一环,成功的招聘会使企业的人才流动率很大降低。一次招聘是否成功,要依照四个标准来衡量。

1、有效性

测试的内容必须正确、合理,围绕岗位要求拟定测试题目,内容必须与工作性质相符合。

2、客观性

它是指招聘者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如成见、偏好、价值观、个性、思想、感情等;另一方面,应聘者的身份、种族、宗教、性别、籍贯和容貌等因素又会因不同而有高低之差别。招聘要达到客观性,就必须在评分时摒除以上两种主观的障碍,这样才能达到公平。

3、可靠性

它是指评判结果能反映应聘者的实际情况,测试成绩能表示应聘者在受试科目方面的才能、学识高低,例如应聘者行销学方面的测试成绩为90分,就应该表示他在这方面的造诣也确有90分的水准。

4、广博性

它是指测试的内容必须广泛到能测出所要担任的工作的每一种能力,并且每一测试科目的试题应该是广泛的,而不是偏狭的。如果招聘一位医药业务代表,其测试的科目不能只限于医药专科知识一科,还要包括社交能力、英文、推销技巧等科目。

当招聘工作符合上述的有效性、客观性、可靠性、广博性四个标准时,这样招聘到的人必然是能担当大任的。

企业进行招聘的,肯定是因为需要这方面的人才,而要想尽快的招到这样的人才,那么就需要在招聘的过程中了解一些应当注意的问题。另外,招聘新人也要有一个标准,不能凭个人喜好,这样只会造成人才的流失。


·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劳动者因故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关系时,需提前向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申请,对于提前多久递交申请,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也有明确规定,而且辞职者也有义务与接替者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单位迟迟不审批辞职申请,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两种形式,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形式,希望有所帮助。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违约金的标准理论上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临时劳动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国家虽然有钱的人有很多,但大多数还是被雇佣者,因此引出了有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里的一小部分便是临时劳动协议,那么,临时劳动协议是什么?临时劳动协议的内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来谈谈这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临时劳动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临时工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现在不少学生正在准备毕业找工作的事情,其实找工作并不是一件简
    现在不少学生正在准备毕业找工作的事情,其实找工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且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找到一份工作,并不意味着工作就此落实好了。对于这些新员工在准备进入职场的时候是需要做好一定的准备的,那么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合同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


·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在面对一些问题时,就容易受到侵害。国家针对这样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用童工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还不够强壮,在一些工作环境下容易遭受身体损害。那么,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童工出现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


·偷盗被开除工资怎么算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因此而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