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道路交通意外的受害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要求,能够向法律援助组织提议申请,法律援助组织对符合援助要求的申请受理后指派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对方不愿意协商,作为受害人只能想法院起诉,你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对象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2、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3、刑事诉讼中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因经济困难需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的标准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1、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残疾人或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5、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7、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8、主张因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9、离婚诉讼;10、继承诉讼;11、办理(2)(3)(4)(5)(7)项的公证事项。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经济困难救助证及一般经济困难对象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受上述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法律从多个维度为公民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障,一方面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有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上的援助。我们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家庭表示遗憾,但事实发生之后,除了遗憾,我们更要思考如何去做。自身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受害人可准备好相应材料,提交司法局进行申请,请求国家维护自身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1、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3)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几年?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几年?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再次提出鉴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1、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市工伤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
    交通工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交通事故,成为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可以节约当事人的精力、财力,也不妨碍交通堵塞。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了解一下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流程的事宜。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


·车祸全责应该怎么样赔偿伤者
    车祸认定为全责,根据赔偿数额,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此时,如果有商业险的,则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若没有投保商业险,则由具体的车主或者直接责任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赔偿问题了。一般在赔偿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赔偿问题了。一般在赔偿上面,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之后处理,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的情况。那要是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的话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司法认定确定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那之后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如果不能对交通事故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嫩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那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刑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员工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员工过节费要交个税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