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者为单位工作了多少,那么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中的规定,按时支付其一定数额的工资。就工资支付方式上面,可能多数劳动者都是不清楚的。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的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二、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讲,一般单位与其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都是按月支付的,这也是法律中明确最初规定的,每个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并且工资还必须要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代替。而要是有单位违法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话,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么,回家做工作是否算加班
    有的劳动者正常上班做不完工作,就想到可以把工作带回家,这样还能向单位索要加班费。那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若算的话,单位就要支付该劳动者想要的加班工资。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黄金周”在家工作的人拿的到工资吗?这要分两种情况看: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


·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职工停薪留职的选择也变得稀疏平常了,不管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还是由于职工自身方面的原因,都可以依据相应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流程进行职工停薪留职的办理。当然,在这个办理的过程中,双方需要签订一定的协议。那么,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职业在工作的过程中,时间久了可能会得尘肺病,比如教师经常使用粉笔,粉刷工粉刷等等,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得了尘肺病如果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


·元旦期间加班哪天的工资是3倍
    元旦期间加班哪天的工资是3倍元旦放假期间,元旦当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他时间是休息日或者调休,应当按照同等时间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安全是永恒的话题,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都以安全第一为基本口号。在相关行业领域,不论哪一行业都有各自的安全规范,时刻叮嘱着人们端正态度,提高对安全的重视。工程质量也有其相关的安全规范,在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除了及时止损妥善处理外,也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处罚,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 1、事...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做出了条件限制的,而不能允许单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肆意损害员工的权利。那具体来说,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问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狭义上说,...


·疫情期间上班有工资补助吗?加班工资怎么算?
    只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


·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一、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