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刑事诉讼法94条规定,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实际可以撤销取保候审的措施主要就是上述的几种,当然在撤销之后,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


·取保候审一般多久开庭?
    取保候审后,一般是3个月左右开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


·逮捕后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够把犯罪嫌疑人给取保出来的,但究竟要经过哪些程序呢,我们也是费尽很多心力为您找到了答案哦,关于逮捕后取保候审程序的问题可以在下面的文章中找到答案。 一、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


·申请了取保候审要不要开庭
    申请了取保候审要不要开庭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开庭。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


·经济案能否进行取保候审
    经济案能否进行取保候审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案件也出现的越来越多。如果经济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想要办理取保候审,是否被允许呢?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怎样的?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相关内容。 一、经济案能否进行取保候审 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经济案中犯罪嫌疑人也是能进行取保候审的。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取保...


·刑事拘留30天取保候审多久解保
    刑事拘留30天取保候审多久解保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如果符合取保候审,在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但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律师费是多少?...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以后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以后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我国现处于文明社会,大部分公民都会选择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会实施违法行为,但是不少青少年的权益在受到侵害之后,会粗暴的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该主体在被判处刑事处罚之后,可以请求取保候审,寻衅滋事取保候审以后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什么情况下能办取保候审
    什么情况下能办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