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按照一般的社会观念,离婚后,要是不是自己亲身的孩子一般是不想给付抚养的。那么,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对于所需负担的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要是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主要是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二、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有效吗?
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首先,父母需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若子女系在校就读的大学生,而夫妻一方无证据证明子女有可维持自己在校生活、学习的收入来源,即应当按照离婚时与另一方的约定承担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生活、学习所必须的费用。
离婚协议不禁止父母子女自愿抚养,因此,不管离婚时子女是否属于应当抚养的对象,基于离婚协议的自治性以及父母对子女的爱护等情感,父母在离婚时约定成年子女大学生的协议都是有效的。
在判定是否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时候,要先搞清楚,究竟这里的非婚生子女是指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还是说属于自己的私生子。在前者的情况下,当事人是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的,但对于后者,即使孩子是私生子,当也是要履行对其的抚养义务。


·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子女抚养费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这个抚养费金额不是不成不变的,如果后期因为上学、看病等因素导致抚养子女成本上升,双方可以协商增加子女抚养费。那么,那么如何写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做个介绍。 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 甲方(男方):身份证号码:住 址: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住 址: 甲、乙双...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要分情况进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


·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现代社会,夫妻关系不合而离婚的情况已经司空见惯,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至关重要,但实际情况却是另一方在婚后就不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那么,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带孩子一方再婚,另一方还是需要继续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协议离婚中,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此时可以单独签订一份协议,即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您知道这个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 1、按照《合同法》,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


·遭受遗弃可以起诉离婚吗
    是有很多女性是在家搭理家务、带孩子,而由男方在外挣钱的。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出现男方长期不回家的情况,女方就会觉得自己被遗弃了。那要是确定自己遭受遗弃的,此时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遭受遗弃可以起诉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民法典》婚姻过错方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1、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 2、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 3、私自卖房充分保护了善意第三人及无过错方的权利。 4、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充分保护了赠与人对自己物权的处分权利。 5、对夫妻之间子女身份关系的认定问题做出科学合理规定,解决了传统司法中关于亲自身份关系认定方面的困扰。 6、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离婚之后对于双方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需要去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拮据的情况下就要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费。为了避免纠纷法律详细的定义和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