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多久内签署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即是劳动关系。


四、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坏处?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难以证明劳动关系,没有保障。


2、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在未超过一年,未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前,单位可以随时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3、没有劳动合同对岗位、工资、工作时间、待遇等劳动关系的主要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双会很容易就此发生纠纷。


可见,不签合同的话公司将面临两种法律后果,第一种最直接的就是经济上的赔偿,第二种就是满一年了的话,那此时就算是没有书面合同,其实在法律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可不是能够随随便便被解除的,但职工自己默认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话就没办法了。




·鼻骨骨折的工伤鉴定结果是几级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各种各样意外的人身伤害是您没有办法能够预想得到的。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工伤直接对自己的鼻子造成的伤害,导致鼻骨骨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要做工伤认定,一位您最好去做一个工伤鉴定,看自己的鼻骨骨折为几级工伤。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鼻骨骨折的工伤鉴定结果是几级? 一、鼻骨骨折的工伤鉴定结果是几级? 1、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


·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公民的去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去工作人员因公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得到过埃及赔偿,对于拒不支付赔偿款额的,受害人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要按照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审理案件,并进行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已于2011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7次会议...


·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一、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只要不超守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都是属于合法的。 第一个违约金的数额在工程开始之前就应该由双方商定好。如果双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并没有商量违约金,那么就算是工程逾期了也是拿不到违约金的。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不会比合同所规定的金额高。 第二,违约金,它只是一种用来补救工人损失的措施,如果工程并没有延期,那么工程公司也就无需对工人支付违约...


·劳动关系的消失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以及消灭都有劳动法可以进行规范,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这是难以避免的一类社会矛盾,劳动关系得到解除经常会发生,但是劳动关系的消失要符合什么条件很多人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下面我们就此问题为您解答。 一、试用期内 (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


·劳动仲裁条款有哪些
    劳动仲裁条款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一、仲裁条款的定义 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发生纠纷,到某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二、仲裁地点规定在什么地方 仲裁地点规定在什么地方进行仲裁,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仲裁时的一个重点。 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关系至为密切。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


·什么是工程保险费费率?
    一、什么是工程保险费费率? 保险费率,简称费率,是每一保险额单位应缴纳保险费的比率。一般来说,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为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乘积,即: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二、工程保险费费不赔偿范围 1、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


·公布的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8.5%,上线(警戒线)为12.5%,下线为0或负增长职工和企业协商涨工资的重要参考依据——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基准线为8.5%,上线(警戒线)为12.5%,下线为0或负增长。通俗地讲,如果你所供职的企业经营正常,可以要求企业今年涨薪8.5%。我们查阅近十年数据发现,今年的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较前几年连年下滑,以基准线为例,8.5%的增幅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