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怎么样的欠条才有效期?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借条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不仅是债权债务凭证,而且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证明。债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应依“借条”所反映的债务履行期限来确定。


看借条的 有效期限是多长,要看借条写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两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借条在我们国家,是双方当事人关于借款这个法律事实,存在着合同关系的证明,当然,借条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有效条件,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说,需要在借条当中写清楚还款的日期,以及借款的本金和他的利息,最后还应当有借款本人的签字盖章等。




·借条范本抵押物应该怎么写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_____ ? ? ? ? ? _元(大写人民币____ ? ? ?? __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一、追讨债务的合法手段有哪些? 1、调解法 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仲裁法 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


·自己立遗嘱银行存款怎么写
    自己立遗嘱银行存款怎么写立遗嘱人:__________,男,____岁,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我今年____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妻(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一、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追讨债务,对很多债权人来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因为债务人一直找借口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又不能采取违法解决,而且债权人知道的法律途径也少,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1、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可以自诉的问题,首先自诉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而民间借贷仅涉及民事财产关系,因此并不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梳理总结民间借贷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直至执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诉属于刑事诉讼 我国的诉讼大体分为三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其中民事诉讼即是仅涉及公民民事权利的诉讼,包括因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发生...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去法院起诉,那么选择到法院解决问题,首先要确定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该法院才会选择是否应该处理。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 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三方共同签署。在此情形下,若该协议管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