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1、一个公司不可以有两个法人。

2、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3、《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公司不可能有两个法人的存在,两个法人工商部门也是不会颁发营业执照和所有相关证件的,所在,在成立一家之前一定要清楚公司法人的意思,这样也才能让公司更快,更好的运作出来,法人以外的其它出资人都可以是股东,而股东也可以照样可以管理公司的事务。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损失的风险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损失的风险有哪些中国企业为了能使企业做大做强,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海外并购的方法。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带来的利益很大,但是同时,海外并购一旦不成功,其面临的风险损失也将很大。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损失的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做了以下相关解析。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损失的风险有哪些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损失的税务风险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税务风险是指由于...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变更项目程序走完,领到新的相关证件,即可进行注销,程序如下: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


·广州企业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广州企业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1、提供真实的信息与证明资料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其他主体借款时不能有不实陈述、提供虚假资料、编造不存在的贷款用途等做法。如果企业在融资时向资金出借者实施了上述行为,一旦被资金出借者发现,可能会引发相应的刑事法律风险。2、签订规范的借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企业若需要向他人借款,应当与之签订规范的借款协议,如果需要提供担保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两个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


·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一、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条规定: 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如果转让人为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首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融合了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如果您要以股东的身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就一定要先了解其设立的条件。下面,我们为您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