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是父母离异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抚养费是父母离异后,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但是如果还没有离婚,没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在起诉对方是一起要求支付。夫妻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负有义务一方应当按期给付。如果对方不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根据有关规定,即使没有离婚,对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对方依然还是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拿着法院的相关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已经很大了,希望不要再去伤害孩子的心灵。



·已经协议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已经协议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 协议离婚是属于民事行为,而告重婚罪是属于刑事行为,两者是没有关联的,所以协议离婚不会影响重婚罪认定。但是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且证据收集较为困难,所以只要发现另一半有重婚行为,那么便可以着手准备起诉,若是在协议离婚后再行起诉,一是不利于收集证据,二是会较大影响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


·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怎样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问题是离婚夫妻需要考虑的问题,虽然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义务,但在离婚后谁也不想对方借由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来骗取自己的钱财,所以对于离婚夫妻来说,了解当地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十分有必要的。具体来说,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


·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
    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 一、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 如果是轻微的暴力行为,一般达不到刑事犯罪标准,公安机关会采取告诫、罚款、拘留等措施,但如果婚内暴力导致夫妻一方受伤达到轻伤及以上,施暴方是会涉嫌到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在这里,建议大家,如果在婚内遭遇到家暴行为,一定要向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组织寻求帮助,并及时报警,到医院就医,而且要保存好相关的材料,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在涉外离婚中具体的方式也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是遇到涉外离婚纠纷的话,就必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


·合理对价的认定
    “合理的对价”,是指房屋价款与物之价值基本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有偿交易行为。《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理由在于:(1)更周全地保护真实权利人的利益。如果规定第三人可基于无偿行为而善意取得不动产物权,那么真实权利人只能针对第三人行使...


·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在父母双方不管因什么原因选择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父母还是应该有抚养他长大的义务,应付给他相应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直至他长大成年。抚养费可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实际情况去定夺到底给多少。下面就来一起具体的看看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协议和诉讼两种,而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不同的。并且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之间也是存在很大不同的,那具体来说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1、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