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出租方为个人的交个人所得税,税率可能是1—2%。企业的交企业所得税)。


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所以租赁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针对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的问题就给您介绍到这里了。其中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租赁方自己交的,但是各地针对土地使用权出租所产生的教育附加费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制定的税收比例各地可能都有差别,具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一些手续证件的时候,到地税部门交税的时候自然就清楚了。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2、处理违章,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工作人员会开出...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


·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您最关心的问题大多是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因为这个问题是最直接的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对我们来说也是最实用的一个问题,接下来下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一下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具体包括了哪些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具体包括了哪些 1、产权状况陷阱。2、房屋类型陷阱。3、合同签订人陷阱。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二、二手房交易怎样避陷阱 1、买卖合同签订前,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房屋不能转让,则可能给购房人造成很大的损失。2、签订买卖合同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受调图影响,火车票的预售期也有变化,此前火车票仅发售到4月13日,3月21日起火车票逐步恢复正常发售。 虽然春运已结束,但火车票预售期一直保持30天不变。记者登录12306网站查询发现,以4月14日为界,4月13日及之前,潍坊出发去往各地的所有车票均正常发售且余量充足,但4月14日后,潍...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如何走流程?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如何走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病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交通工具也越来越便利,同样的,交通事故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交通工具也越来越便利,同样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交通警察给当事人的一份书面证明,包括对于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定量评估的书面材料。但有的时候,当事人会没收到这份书面材料,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说说“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的问题。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了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