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在很多农民到城市打工生活,导致农村的空置房屋数量越来越多。农民不再居住的话,可以将房屋卖给同村的居民,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在农村房屋买卖中,涉及到土地证的转让,需要双方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1、宅基地转让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转让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谁发放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三、注销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原土地证书;


5、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可以在同村的居民之间自由买卖,房屋买卖会涉及到宅基地的转让。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需要得到村委会的批准,双方要拟定一份转让合同。村委会初步审核后,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复核,确定复核转让条件的,收回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发放新证。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的,那么就是说,使用集体土地拥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我们要进行贷款,我们会发现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这是为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集体土地证能贷款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楼房不可以贷款。即使有房产证,但土地性质是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它涉及到广大农民的权益问题。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的撰写,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 转让方:(三人) (简称甲方...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虽然每位土地使用者都有权利用土地进行获益,但是必须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才可,就算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也只能在剩余年限内行使土地使用权。当然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价值与原先的价值大不同,这就需要各位在交易时进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那么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具体的修正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被评估土地使用...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一、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大不同 首先,我们来看看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依据。 因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要参照国有土地执行,集体土地上并没有独立的法律规定。所以,关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更多的是依靠地方政策规定。 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相关条例表明: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由省...


·一、深圳地区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深圳地区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深圳地区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当事人收入的20%到30%,还需要考虑到,就是孩子的实际方面,需要和父母经济方面的能力承担,当地的生活状况水平都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国家法律明确的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标准,与婚生子女是享受同样的待遇。 变更抚养权诉讼费和普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差不多。你之前离婚时的钱是多少,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费用也会在之前费用...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对于拆迁不少人都持有厌恶的情绪,主要是因为近年的暴力拆迁的问题所引起,其实对于拆迁您一定要客观的进行对待,因为暴力拆迁毕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其实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各地政府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制定补偿数额,那么2017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一、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4566元/亩;旱地/园地:17283元/亩;林地:8641.5元/亩;牧草地和...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
    现在大城市中房价上涨,很多外地进入城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但是有些情况经常侵害到租房者的切身利益,比如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房租上调等等。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房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