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离婚人数的增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离婚人数的增多,现在离婚率也逐渐上涨,在离婚中有两件大事情是比较难处理的,第一件就是财产问题,其次就是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是否允许离婚孩子轮流抚养?一般情况下是允许的,是在对孩子有利的一方来确定抚养权问题的。是否允许离婚孩子轮流抚养?一般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轮流抚养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轮流抚养打破传统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的方式,其好处如下:1. 可以充分发挥男女双方各自养育孩子的长处,相对地使子女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轻父母离异对子女心理造成的创伤,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和生理上健康成长,有利于孩子身体、智力、情感等方面健康发展;2.父母轮流抚养,可以满足夫妻双方都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降低离婚后父或母因未得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直接抚养权而造成情感上的巨大落差,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缓和你们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3.从抚养费和探望权上来说,轮流抚养可使父母双方在照顾抚养小孩的同时就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了,至于教育费、医疗费等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省去传统由一方抚养时双方总是因为抚养费问题而诉诸法院的麻烦,探望权亦是如此。针对于离婚孩子轮流抚养的这个问题,上述已经整理出了很详细的内容了,其实离婚最麻烦的也就是抚养权的问题了,虽然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但是他们最不想孩子受到伤害,所以都很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必须要在一个好的条件下成长,所以一般来讲,都会判给经济条件好的一方。



·吸毒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因为一方吸毒,导致另一方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由于这类情形比较少见,您对于吸毒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了解的也不多。但是不管怎么样,离婚坚持的原则是公平公正,起诉离婚更是一样,下面我们就具体说说吸毒引起的离婚该怎么处理。 一、吸毒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吸毒的离婚财产分割,参照一般的财...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根据遗嘱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有自由处分名下财产的权利。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


·关于离婚时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离婚时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有哪些
    不管是因为一方出轨还是家暴导致离婚,只要夫妻之间存在共同的财产,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作出分割才行,不然就不符合离婚的要求,自然也就不能结束夫妻关系。那一般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方面都包括了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有哪些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和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另一方面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迫害。社会各界应当对于当事人的隐私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给非婚生子女更多的关爱,以弥补他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缺憾。总之,给非婚生子女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应当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这次...


·一、离婚一方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抚养权变更?
    一、离婚一方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抚养权变更?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2、诉讼变更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