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伤残鉴定后死亡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伤伤残鉴定后死亡怎么办?如果伤残已经赔偿了,追加丧葬费即可。如果没赔的话,一般来说一级伤残比死亡赔的要多很多。工伤伤残鉴定为一级伤残的,那赔偿金额可是巨大的,都差不多是一个普通工人半辈子的积蓄了,因为如果鉴定为一级工伤的,那真的是很严重的了。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伤残鉴定后死亡,工伤一级伤残是罪严重的伤残等级,很容易引起死亡的。首先要搞清其死亡和工伤有没有必然联系,还有就是鉴定工伤到其死亡时间是多久。如果其人工伤后在医院救治时间长(3天以上)一般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工伤后抢救没有超过24小时就叫工伤死亡,就你说说鉴定后死亡,我想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也许他的死亡和工伤有因果关系,但不是工伤导致他直接死亡。工伤伤残鉴定后死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在法律上是有非常明确的时间期限的,工伤的鉴定也是有专门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后死亡,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以防用人单位拒赔。也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



·孩子上小学的劳动合同怎么写好?
    现在很多学校对学生的资质审核很严格,有些学校甚至要求家长出具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但是有很多家长不理解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也有很多家长根本不明白这个劳动合同要怎么写,那么到底孩子上小学的劳动合同怎么写好,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孩子上小学的劳动合同怎么写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1、遵循合法原则就是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它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2、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如何保障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因为施工环境相对复杂,稍不注意便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向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生产人员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就变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就向您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以及如何保障安全生产的安全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编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
    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除了一些您比较在意的赔偿问题、工伤等级划分以及停职停薪问题以外,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也是您所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针对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这个问题给您总结一些条例。 一、伤残等级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来根据经验及机器来鉴定的。 达不到伤残等级只是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是会有以下相关赔偿: 二、医疗...


·年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
    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


·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一、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吗?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是双方当事人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是...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一、工地罚款单目的和格式要点 工地罚款单,工地罚款单是工地方面对于在工地中工作的民工的一个有效的约束手段,为了让员工能够遵守工地的规范,避免因为不规范施工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通过罚款的手段来约束工人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工地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名称 通知单编号 工程罚款通知单内容和要求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