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8.8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11.6万元及以下15平米及以下76万元及以下(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二、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流程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四个流程:
(一)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流程”相关问题的解答。两限房一出,人们最为关注的首先便是购房资格问题。如果申请人想要申请两限房,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按按照相关流程来进行。两限房对于很多百姓来讲确实是一种解决住房问题的办法,不仅仅是解决了房价居高不下的问题,也解决了房贷款过高并且贷款不容易。虽然说两限房解决了百姓很多问题,但是房子的面积和价格也是有限制的。但是北京两限房购买条件已经算是比较合适的了。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继承法院收费谁拿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民法典院收费谁拿?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很多地区面临着拆迁,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但是村民得到的补偿不合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希望您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并不是所有夫妻都可以携手走到最后,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已经无法将婚姻继续经营下去,离婚也未尝不是一个好选择。但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这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共有的房产,如果房产还有贷款,那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后按揭房子若没有供完最后一笔款,就无法过户,因为,这个时候房子暂时属于银行所有...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


·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一、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