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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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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16日         苏高法发[1998]14号
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参照标准如下:
    一、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四、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五、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本标准自1998年7月16日起参照执行。参照执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以上、海洛因 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本罪
  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进...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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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


·自首成立的条件
    在认定自首成立的这一重要条件时,需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 1.犯罪人自动投案并交代罪行后隐匿、脱逃的;或者自动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又推翻供述,意图逃避制裁的;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自首而本人拒不到案的;等等,都属于拒不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2.犯罪分子自坳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后,为自己进行辩护,或者提出上诉,或者补充或更正某些事实,这都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应当允...


·如何界定“多次盗窃”
        刑法修正案(八)在原有“盗窃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盗窃类型的基础上,增设了三种新型的盗窃行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并且对犯罪数额和犯罪次数没有任何要求,从而使盗窃罪呈现出五种类型的局面。由于盗窃罪是常见罪、多发罪,而且犯罪手段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为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和社会保护机能同时得到实现,有必要对每一种盗窃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及时、准确打击经...


·诈骗型传销活动的刑事责任
    以传销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完全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主要是集资诈骗罪)。一方面,不法分子在集资诈骗的过程中采用传销的模式诱骗他人钱财的案件并不少见;另一方面,在传销过程中,以销售林地、墓地等名义,以高利率、高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案件也并不陌生。 对上述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仅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论处,明显不当。 其一,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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