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法分子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造成被害人家庭妻离子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此类拐卖行为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即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旦构成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所以准确地认定该罪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1)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

(2)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

(3)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中,认定拐卖妇女儿童行为至关重要,需要注意:

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

(2)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指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由于罪犯采用拘禁、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罪犯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除此之外,对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过程中犯有其他罪行的,如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对行为人应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2、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中,认定犯罪主体也不可忽视。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偷盗、捡拾儿童出卖等行为,构成犯罪的,法院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可能会构成拐卖儿童罪。

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感谢费”、“营养费”的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利。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了进一步认识。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种世界性犯罪,近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所以要照顾好家里的妇女儿童,一旦丢失,要及时请警察介入。另一方面,被控拐卖妇女儿童罪也不要放弃自己合法的辩护权利,要积极寻求专业刑辩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的最大的合法利益。


·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


·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而消灭,当然这建立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


·一、在婚内如何得到抚养权?
    一、在婚内如何得到抚养权?离婚案件中,70%的案件存在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


·关于离婚时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离婚时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怎么写
    离婚时要分割财产,分割财产的可以签订离婚分割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有财产分割相关的内容,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怎么写?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涉及到的手续、流程是比较繁复的,因而造成了很多离婚夫妻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才会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


·一、夫妻离婚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
    一、夫妻离婚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第30条规定,“一...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议由谁写?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议由谁写? 双方都要写。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二、协议书模板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