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

4、超过20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5、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该项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7、涉及房产的最低收费600元/件,其他不设最低收费。

二、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财产继承都会有一个财产继承公证,而收取费用的标准是根据要继承的财产额度决定,所以特别是要继承的财产数额比较大的时候,对于财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并且在做财产继承公证的时候,不要忘记带以上我们说过的相关材料,提前准备好,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般在什么时候才会提到继承的顺序,说到继承人顺序呢?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通常在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严格区分继承人的顺序。那么此时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的继承处理首先要看被继承任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两者都有的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有剩...


·遗产财产分配比例怎么写
    遗产财产分配比例怎么写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


·前夫的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前夫的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一、前夫的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前夫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与现在的孩子有同等的继承权,虽然不是他来抚养。 遗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与前妻离婚时协议负有部分抚养义务的话,即使立了遗嘱,如果在老公去世时,他与前妻之子仍未满18岁,前妻之子还是可以分部分财产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因此,在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一直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能最先继承?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能最先继承?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当有遗产继承事件时,首先寻找各种形式的遗嘱,遗嘱可以是录音形式、手写形式或者录像,最好多种一起订立,一式多份,防止纠纷。若有遗嘱,即使当事人将全部财产留给了无血缘关系的人,也有法律效力。没有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以下是继承顺序资料: 一、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在遗产继承中,有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情况下适用的不同,而具体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使用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一)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二)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


·父母生前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父母生前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