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怎么这个房子还有产权的限制,其实这里是涉及到了两方面的问题,确实我们买房子之后是永久的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但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却还是国家的,之前开发商从国家手里批的土地的时候,也是有年限要求的。而一般说房子的产权其实实际就是指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年限。那通常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当今国家规划的房屋年限主要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的,40年产权的一般是商业用地,50年的一般是工业用地,如今我们接触的售楼处所出售的多为普通住宅类别,非商住两用的是产权年限是70年,商住两用的产权年限一般有40年(LOFT)或者50年;那么我们思没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过了产权年限,房子还是我的吗?可以“续杯”吗?我们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帮到你你们。如上面定义,房屋产权包括的不仅是单纯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你能使用70年,但是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我们提到的70年的产权使用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换句话说,我们是租了国家70年的土地使用权,用完就得还回去的。还有一点,现在很多开发商宣传自你拿到房产证那天才开始计算70年限,这都是不对的;按照国家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与政府签订拿地合同那天算起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一、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以,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以下的两种情况:1)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报告,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必要条件),当然这个价格是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价格的,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府有规划棚改之类的政策,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就会得到拆迁补偿安置费或者是回迁房子。不得不说,其实很多人都不清楚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就目前我国的政策规定来看,此时房子还是属于所有人的,但毕竟土地的使用年限已经到了,而国家要是直接收回土地的话,显然会损害到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允许房屋所有人再交纳土地出让金,然后继续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
    办理了房产过户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不管是买卖、继承还是赠与,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那么才可以对房产做出下一步的处理。现实中,我们发现房产通常都是过户给成年人的,那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 可以通过赠与过户,实现产权更名。1、带房产证和当事人身份证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2、带上述资料和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本身包含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申请仲裁。那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房地产仲裁是指房地产仲裁机关根据公民或法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发生的有关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


·有的人认为买房子的时候只要与卖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购房合同,支
    有的人认为买房子的时候只要与卖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房款之后,那么自己就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其实此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在支付了首付之后还需要交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买房子首付后要交什么费用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介绍。第一、面积补差现在的商品房以预收居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规划面积计价。但在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会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了,需要按照房价来补偿...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1、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2、如果要继承需要走一下的法律程序:(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


·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的。不过需要在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时候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才行。那到底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来说要注意下面两点: (一)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关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一、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二、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


·房改房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