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理?

这些年,我国的经济迎来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很多大城市也跻身于世界大城市之列。土地的扩展,是大城市发展的基础,在这些土地上建设着一些硬件设施去服务于经济,那么我国对于这些土地建设,有关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呢。

建设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办证费用

每户需交纳权属调查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印花税合计38元,此外,每户还需交纳建筑用地拨地打桩、地籍测绘、控制测量、数字制图、数据化数据入库五项费用。按宗地面积计算相关费用,各户分摊,五项费用达不到180元的,按实际数额收取,超过280元的按280元收取。特困户、残疾人、下岗职工、离休干部家庭减半,老红军免收费用。

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这一问题的有关解析,可以知道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但都是去土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可以查询当地的政策。办理这一证件时,需要携带上述有关的证件,方便办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近几年,各种有关土地房屋征收的纠纷充斥于网络,随着城市的进一步规划,我们的周围也有许多人碰到了土地房屋被征收后的各种问题。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碰到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纠纷时又有哪些依据呢?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补偿条款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菏泽单县征地补偿标准
    菏泽单县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需要我们拥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我们在规定的年限之内进行使用,而且,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使用的年限是不同的。那么,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另外,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应该怎么办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场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


·农村宅基地房纠纷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房纠纷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一、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两年,理由是: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


·辽宁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有多少
    如今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城市建设范围不断向周边农村范围拓展。国家征用人们和集体的土地,要支付给人们和集体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人们和集体的经济损失和减少环境的伤害。那么辽宁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有多少?辽宁省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红山街道办事处、凌北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兴源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


·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
    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 从古至今,土地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从古代的领土之争到现在土地确权纠纷,都表现了中国人对于“土地”的情结。那么,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规定又有哪些内容?将一一介绍。 一、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