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通过劳动换取生活资本,实现劳动和资本的等价交换,但在我国许多的刑事诉讼中,总会涉及到违法所得,这就是犯罪者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收益造成的结果。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是怎样定罪的?本站来为您全面解读。
一、刑法中的违法所得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但是对于什么是“违法所得”,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法学理论界各持己见,没有统一认识,目前理论界对违法所得的观念主要有犯罪所得说、一般违法所得说(非犯罪所得说)、犯罪所得和行政违法说、非法所得说、违法犯罪所得说等。笔者认为,刑法中的违法所得指犯罪人或者行为人在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获取的财物或者物质性利益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
二、违法所得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在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经常与赃款赃物、违法收益、被害人损失、犯罪工具、违禁品、犯罪数额等各种不同的用语混合使用,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理解违法所得的含义。下面笔者从比较的角度阐明违法所得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三、违法所得对定罪的影响
违法所得是确定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甚至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我国刑法规定了数十种罪行以犯罪数额较大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绝大多数涉及违法所得,其中违法所得的数额直接决定着犯罪与否的不下二十个。如《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一百七十五条的高利转贷罪、第一百八十条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罪、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洗钱罪、第二百一十七条的侵犯著作权罪以及第二百一十八条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二百二十五条的非法经营罪、第三百一十二条的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第三百四十九条的掩饰、隐瞒毒品毒赃罪、第三百七十五条的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三百九十一条的对单位行贿罪、第三百九十三条的单位行贿罪等都以违法所得的数额直接作为认定犯罪与否的标准。违法所得的多少是影响罪与非罪的因素,直接决定行为人是否有罪。例如《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就是以逃避欠税一万元作为罪与非罪的数额界限。同时,违法所得的数额也是影响行为人重罪与轻罪的因素。例如《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以违法所得数额的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为界限规定了三个由轻到重的量刑幅度。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牵连犯罪,多罪数择一重罪处罚时,违法所得还会成为罪名的判断标准,违法所得成为适用财产刑的依据,而刑罚的轻重又会影响到罪名的选择。如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贷款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一般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在自诉案件中,如果犯罪分子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双方达成协议,自诉人撤回告诉,可以影响到犯罪分子的定罪。
四、违法所得对刑罚的影响
违法所得的数额直接影响刑罚,主要体现在:(1)刑法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规定不同的主刑刑种和刑度,形成了不同的刑罚幅度。如前面提到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确定刑罚幅度。(2)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确定财产刑的适用。包括:①以违法所得作为确定罚金的依据,如《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规定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②以违法所得的多少作为设定财产刑的依据,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确定罚金刑或者没收财产刑。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都是在数额特别巨大所对应的刑罚幅度内才规定没收财产刑,在数额较大、巨大时仅规定罚金刑。贪污、受贿犯罪也是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情形下才设立了没收财产刑。③以违法所得的数额确定财产刑的选科、单科、并科的适用方式。一般在基本犯的层面上,法律多数规定可以并处或者单处,在加重犯的层面上,多数规定必须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违法所得的退赔退赃影响刑罚特别是在自诉案件表现得尤为明显。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的处罚规定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其主管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自诉人因被告人积极退赔退赃的可以撤回自诉,自然会影响甚至决定了被告人刑罚的有无。违法所得的资金财产不能作为犯罪者的合法收入,我国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当您的财产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累犯盗窃未遂怎样量刑?
    盗窃罪累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现行刑法内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法条设置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新刑法对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抢劫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抢劫罪的判刑标准,其实也就是《刑法》中关于抢劫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在确认构成抢劫罪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罚,而此时的量刑依据也就是刑法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


·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尽管现在我国是一个发展的非常好的一个时代,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仍然有一部分违法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破坏我国的法律法规,危害我国人民的人身安全。其中介绍别人进行卖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介绍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


·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眶内壁的骨质较薄,在受到暴力冲击时,容易发生骨折,在刑法诉讼中也常常见到此类案例。那么眼眶内壁中断在新刑法算轻伤么?今天,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刑法中关于眼眶内壁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希望能助您解惑。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明知他人在实施犯罪的,还提供了帮助的话,那么此时往往会认定为帮助犯。但如果是协助他人组织卖淫的话,则此时会单独认定为一罪,即协助组织卖淫罪。既然构成了刑事犯罪,肯定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怎样认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


·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
    就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来讲,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从这点上来看,很多人就理解为,要是检察院不起诉的话,那么就代表嫌疑人是无罪的。结合法律中的规定,究竟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所谓的不起诉,并不等于无罪释放。因为免于起诉的前提是:当事人有罪,但因为情节轻微等特殊情况,...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