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二、抚养费官司怎么打?

打抚养费官司应该知道以下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的内容,然后根据以下规定去收集证据主张抚养费: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由此可见,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起诉之前对方从来都没有给过孩子抚养费,再说起诉肯定也是要求之前的抚养费的,起诉之后,我们相信当事人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也会如实的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您在抚养费的官司方面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来本站详细咨询。


·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这里孩子的年龄会对抚养权的判决产生影响,那通常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 一般来说,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母亲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解除关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据这一精神的规定,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必须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诉,除非有新理由、新情况。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还没有出现,但在原告撤诉、判决不予离婚或调解和好...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法院在审理诉讼离婚的案件时,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绝无和好的可能。法律对于夫妻感情破裂一个重要的认识就是分居两年。那么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在诉讼中,决不允许无中生有,因此在提到夫妻分居两年时应当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根据规定,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有:当事人的陈述...


·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子女最高兴的是看到家庭和睦相处,而事情往往不尽人意,总有情况使得父母双方感情不合导致离婚,这时候他们就需要协商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情况,那么对于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为您解答。 一、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最大的一部分纠纷就是来源于财产的分配。想要知道在离婚案件自己应该获得哪一部分财产,最好的依据就是《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今天整理了关于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若夫妻离婚的话,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而要是当事人就子女抚养权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建议此时签订书面的协议。到底这个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