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知道专利是可以转让的,在专利转让的时候就出现一些问题,您不知道专利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会造成很多的问题。那么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本站的我们在这里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专利权转让协议,一般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转让专利的行为,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也是可以移转的。但是,专利权毕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有形财产权,对其转让也就不能完全适用有形财产转让的规定和做法。就专利权的转让,原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这就首先要求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者采用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则转让无效。其次,该条还要求转让合同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否则转让也是无效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专利权是由国家的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审查而批准的,其授予经过了登记和公告。同时,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不仅涉及转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其变动应当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受让方就自然而然地享有了专利权,而到专利局登记只不过是一种备案,可有可无,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也会给当事人 (尤其是受让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二、理论和实践中,专利的该项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此需说明一下:
(1)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专利法对此规定得不明确,这两种看法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无论采用哪种观点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如果不经过登记和公告,专利权不会发生真正的移转,受让方也不可能真正享有专利权。这一点,专利权转让的当事人(尤其是受让方)应特别予以注意。(2) 由于登记和公告并列成为转让生效的条件,而实践中公告又往往滞后于登记,则在当事人履行了登记手续后,在尚未公告前,仍不能发生专利权的转移。针对这两个问题,经过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后的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从而明确了:登记是专利权转让生效的条件。经过登记后,专利权即发生移转。而公告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专利权的状态所进行的工作,对于权利的转让不具有效力。当然,公众还可以查阅有关登记薄以及时了解专利权的法律状态。通过本文,我们知道了登记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转让专利权的书面合同当事人必须签订,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也就是你在合同上签字之后,专利权便发生转移,即时生效。本站为您解答,欢迎来本站进行法律咨询。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很多,给著作权人造成很大的损失,那么版权侵权该怎么认定?同时侵权就要赔偿,那么版权侵权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去解决任何问题时要依据法律来解决,通常我们的权利在受到侵犯时候我们都会去事务所请求律师的帮助,因为我们对于法律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帮助我们维护权益,那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概述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32...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将商标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在商业社会,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商业活动,双方当事人各取所需,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商标的作用。但我国对商标权转让进行了一些限制。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


·不同类别可以抢注商标吗
    不同类别可以抢注商标吗不可以。应对抢注商标的三种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创业者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一是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单词、字母等,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二是将他人注册商标名称恶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明知属他...


·商标驳回复审有什么流程
    商标驳回复审有什么流程 一、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


·注册韩国商标费用是多少?
    注册韩国商标费用是多少?不同事务所的报价不一样,现在韩国商标注册的市场价应该是在6500-7500元。商品商标、证明商标、体积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在韩国都可以注册。韩国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采用的是注册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注册韩国商标有利于中国企业在韩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享有商标权,避免商标侵权纠纷。二、韩国商标申请所需资料有哪些?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学发现; 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