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是什么意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检察机关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般接触不到的,但我们可能听说过或是在电视剧中看见过对于案件中认为有不公平或是忽视某些因素的情况下,检察官可以向法院上诉提出再审,同时它也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为、法律实施方面的监督者,那么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的含义检察建议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种监督形式。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立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各种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也包括监督法院执行法律的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行政、刑事和民事法律执行中不合法的情况,除依法启动追究责任的法律程序外,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自行纠正的建议,这个建议就是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不仅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使用,在行政执法、民事活动执法等监督中,都可以使用。实际上,检察建议是现在检察机关使用最多的一种监督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监督方式,是抗诉这一法律监督形式的有益补充。近年来,该院对已生效确实存在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创新刑事审判监督方式,尝试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从而纠正错误的刑事裁判。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同时,又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的公正。主要做法是:(一)准确把握“抗与不抗”的界限,坚持以抗诉为主,发再审检察建议为辅的办案原则。该院将发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确定为以下范围:1、并非因法院自身原因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但又不宜提出抗诉的。如因检察院起诉错误导致法院判决错误的案件,以及因公检法机关审查把关不严导致被告人冒名顶替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的案件等。2、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足以影响生效裁判的公正性,但是又不属于抗诉范围的案件。3、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存在某些技术性差错的,不影响案件实质性结论,但又有必要建议法院更正的。4、认为生效判决裁定确有不当,处于可抗可不抗诉之间,提请抗诉可能不予支持,但是不提请抗诉又无法表达检察机关意见的。五是存在其他因素导致原生效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但又不宜或者不能提出抗诉的案件(二)坚持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对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该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始终坚持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原则,收集证据材料并认真核实,严格运用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同时,统一和规范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内容。对于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强调说理性,充分阐述建议再审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确保再审检察建议具有说服力,切实提高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三)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该院在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之前,就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对于发出的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争取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检察建议是一种监督机制,但这样的监督也不能忽视,在某些时刻还会抓住刑事案件中的小细节影响整个判决结果。所以在面对检察建议时也应该提起重视这可能会使案件有翻盘或是转圜的余地,希望本文能帮您解决疑问。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近年来,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女学生、上班族的报道屡见于各类媒体,一些不法分子没有通过正常方式满足和控制自己的性需求,而是在公共场合对女性进行人身侵犯,随着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许多女性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与这些不法分子作斗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 一、猥亵罪的含义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通过后,猥亵罪...


·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在全国都是统一的,只不过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地区对盗窃罪规定的数额标准不同。那么你知道深圳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数额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


·强奸后迫使卖淫怎么样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358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


·刑法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很多人都非常的熟悉,我国对于该罪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这个时候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之外,犯罪嫌疑人还要面临着对被害人的赔偿问题,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刑法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来告诉您答案。 1、民事赔偿应当以民法的规定来定,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疾了,还包括残疾...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哪3个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


·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这样的行为定性为犯罪。那么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广西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数额较...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一、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1、计件收费: (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三)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2、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案件...


·减轻的犯罪构成是怎么样规定的?
    减轻的犯罪构成是怎么样规定的?减轻的犯罪构成是规定的条件是如下所述: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