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中第二条第一款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和《刑法》中第二章的第133条规定造成人员伤亡的被判刑的规定。  

二、根据

1、《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第二条和第一款规定;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2、《刑法》中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第133条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对我们的权益造成侵犯,就可以起诉,交由法院处理,之后会按照醉驾和交通事故的程度来判处刑罚。因此,在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不论在哪里,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都特别高,因此在注意交通安全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了解一些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以便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结合一些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则,来向您仔细的说明一下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


·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夫妻个人在结婚之前获得的收入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即使夫妻日后结婚,财产的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那如果是在婚后用婚前的钱购买了一辆汽车的话,此时该汽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表示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用婚前钱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


·交通事故中的争议点多数都是围绕事故损害赔偿而展开的,作为受害
    交通事故中的争议点多数都是围绕事故损害赔偿而展开的,作为受害的一方肯定想最大限度的争取赔偿,而作为肇事的一方,则有可能认为自己对事故责任并不需要承担那么大的责任。由此产生纠纷,自然也是需要解决的。那实践中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有什么方式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有什么方式 交通事故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


·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互看证件。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2、拍照取证。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及时用手机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注意要清晰的拍摄车牌号码,这很重要。此外,如果你够细心还应该拍下车辆识别代码,更保险一些。3、看车辆保险标志。正常...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其中不仅仅是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也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那到底在我国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