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带动相关产业高速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民营和国营企业利润的提高。除去全国经济大环境的带动之外,一个公司的扩张发展缺少不了融资环节,而公司上市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融券的交易也可以说是一个公司成熟的标志。下面我们就共同探讨一下“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的问题。一、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1、可以到证券公司进行办理,提交申请。单笔融资融券合约(或交易)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融资融券开通后,账户里低于50万在融资融券合同有效期限内是不会被取消资格的。二、融资融券相关问题1、如何偿还融券合约?1)了结融券合约包括券的数量及融券费用。 买券还券后留存资金在账上待晚上清算扣息,合约状态由“未偿还”变成“已偿 还”2)注意若融券券种有权益,还需要补偿相应的权益(股份及资金),合约才算了结。3)融券合约偿还需关注【融券合约查询】中的“未还融券数量” “融券其它费合 计” “应付权益补偿数量”“在途权益补偿数量”“应付权益补偿金额”“在途权益补偿金额”。2、到期合约所属券种停牌了,怎么办?停牌的合约,根据合同约定?延期30天,30天内复牌?必须偿还(无需签协议),自动延期超过?30天后仍然?停牌的,可以签订《合约到期的补?充协议书》,可采取一月一签,每次最长只能延期 30 个自然日,也是一复牌必须归还 (为什么一复牌就必须偿还?请参考合同 18 页第三十五条 ) 《合约到期的补充协议书》 的开头的甲方填写客户姓名并附上客户代码,最下面 的右方的乙方处盖营业部合同章,扫描件通过。3、如何查询营业部“未偿还”融资融券合约?1)【查询】—【公司查询】—【9 融资融券信息】—【B 融资合约查询】/【C 融券 合约查询】 此处查询合约到期即合约状态为“未偿还” (包括融资合约和融券合约),若当日到期合约未了结,触发平仓。2)注意:合约了结的标识以合约查询的“合约状态”为准,合约状态从“未偿还”变成“已偿还”才算了结合约。4、卖券还款偿还合约的顺序?所卖当日有合约到期:到期合约的逾期利息、利息—本金—其他所卖当日无合约到期:整个账户的逾期利息—所卖券本身合约的利息—所卖券本身合约的本金—其他综上所述,有关“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的相关问题本站我们已经为您在上文详细整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经济意识的增强,加入股票和证券交易的人越来越多。这也从某种程度活跃了经济。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的内容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需要担保人,而在签订担保合同之后,就需要承担一部分相应的连带责任,那在什么情况下,这种担保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呢?目前来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首先,制定合同的主体本身就是不具法律效力,比如当事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合同的人属于法律规定不允许进行担保的组织机构,比如学校、医院、银行、国家行政机关等,除了经国...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能是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你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就可以了。每家公司的办理方式都不太一样,你可以向你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去咨询。 按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公司应支付你N个月的补偿金,其中N为你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半年以下的按0.5个月算,半年以上的按1个月算。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至少提前3天),那公司就...


·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内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很少人知道民法典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从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应该包括: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一、合同法违约金最高标准规定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权力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以保障合同正义性。平衡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原则的适用,违约金调整应当以尊重当事人...


·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每年一到七月份,大批的毕业生就开始了踏入职场的征途,这个时候的职场可以说活跃的大部分都是这些新入职的员工,而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入职是需要和公司或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关于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给您总结一下。 入职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松的看出公司签订合同的漏洞,更容易保护自身权益。 2、国家规定:...


·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
    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 一、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管辖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如果比较小的话,可以双方解决,如果比较大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


·供货合同能不能规定违约金?
    供货合同能不能规定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2、法律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