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多少天?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行政拘留行政处罚中最严重的,一般的行政拘留是不允许超过15天的,因为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拘留的时间太长,就可能造成不符合行政处罚精神的状况,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只一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又该怎么样判罚呢?是简单的两项或者多项行政拘留一起执行吗,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多少天呢?让我们去了解一下吧。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因为作为行政处罚,并不是像司法惩罚的那样以惩罚为主,行政处罚的目的或者精神还是以告诫,警告违法者,如果行政拘留的时间过长,显然是不适合的。合并处罚的而不是简单的叠加处罚的原因也是在此。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等三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审理阶段中,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带来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


·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团伙犯罪其实也就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一般在团伙实施犯罪的时候都是有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的,往往法律中规定对这两类人的处罚也是相对较重的。那具体来说我国对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八中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一、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


·未成年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未成年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一、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作如下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刑事诉讼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的地位不言而喻,因为我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程序问题都在刑事诉讼法进行这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刑事诉讼法解释2017年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2017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规定一般只有被拘役和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有可能在量刑的同时被判缓刑。此时,实际量刑不同那么法律中规定的缓刑的考验期限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多长时间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多长时间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


·刑事诉讼法法院调取证据规定有哪些内容
    刑事犯罪是比较严重的,做为法院在判决刑事案件的时候是非常慎重的。特别是对待案件的证据,更会慎之又慎,从人到物可以说是规定的细到毫发,从根源上杜绝了假证、伪证的出现,从而保证了法律的公平性。刑事诉讼法法院调取证据规定有哪些内容,下文中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法院调取证据规定有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如何判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传销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使得人们难以分辨。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掉入传销的陷阱,并且被传销洗脑,致使亲朋好友深受其中。当受害人醒悟的时候,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如何判?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