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罪悔罪是指什么意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认罪悔罪是罪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它反映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对于犯罪事实的正确认知。如果一个穷凶极恶面对证据确凿也坚持不认罪不悔罪,那么这是很可怕的事情。关于认罪悔罪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那么认罪悔罪是指什么意思?

一、认罪悔罪的内容

第一个方面是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分为四种表现:不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部分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但否定主要犯罪事实;承认《判决书》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但认为枝节问题上有出入;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

第二个方面是对法院判决的认识,分为六种表现:不服从《判决书》的定罪和量刑;认为自己行为不构成犯罪;认为认定的罪名错误或者不应当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认为《判决书》的定罪恰当,但量刑过重;认为《判决书》的定罪恰当,量刑尚可;认为《判决书》的定罪量刑正确。

第三个方面是对犯罪原因的认识,分为五种表现:认为是命运机遇不佳(包括他人打击报复、自己作案失手、别人没有案发自己命运不好等等)造成的;认为是外界因素(包括社会环境、经济困难、其它人员的影响等)造成的;认为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能反省过去,写出犯罪史;能分析自己的思想心理的变化,写出思想演变过程;能比较深刻地找出人生的主要教训。

第四个方面是对犯罪危害的认识,分为五种表现:能认识到犯罪对自己的危害;能认识犯罪对家庭的危害;能认识自己的犯罪对被害人(被害单位)造成物质的、人身等直接的损害(没有直接被害对象的,能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直接危害);能认识自己的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的、间接的、潜在的危害;能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第五个方面是悔罪行为表示,分为十种表现:能书写认罪书;能主动写认罪书;能较深刻的书写认罪书,剖析自己犯罪的性质、原因,较深刻认识犯罪危害;能写忏悔信,有具体的忏悔行为表示;能履行法院判决的财产附加刑(含追缴赃款以及附带民事赔偿);能做到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与原犯罪恶习相关的违纪违规行为;能通过真诚忏悔,得到被害人(被害单位)或者地区群众的宽恕;能主动坦白交待余罪或者检举揭发违法犯罪、重大违纪行为的;能规劝帮助他人认罪悔罪,有成效的;其它能反映真诚悔改的行为。

二、认罪悔罪程度等级

分为五个等级:不认罪悔罪级、初步认罪悔罪级、基本认罪悔罪级、较好认罪悔罪、深刻认罪悔罪。每个等级设立了相应的条件标准,只有同时具备该等级所有条件才能确定为该等级。比如,认罪还是不认罪,承认主要事实或者承认全部事实的都可以视为认罪。不承认犯罪事实,或者否定主要犯罪事实,或者认为不应定罪,或者认为不应刑罚处罚的,都属于不认罪的。比如悔罪程度是有区别,初步看到犯罪对自己的危害,还有一些量刑过重、把罪责推向外界等等,只能是初步悔罪;认识犯罪对家庭的危害,又能看到自己犯罪的主观原因,主动书写认罪悔罪材料的,这是一种基本悔罪态度;认识自己的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物质的、人身等直接的损害,能分析思想演变过程,对罪行认识比较深刻,还有忏悔的行为表示的,又上了一个层次,属于较好悔罪;对法院定罪量刑完全接受,能认识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的、间接的、潜在的危害或者对社会的危害,比较深刻地找出人生的主要教训,并有真诚悔改行为,得到被害人的宽恕,或者坦白交待余罪或者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或者规劝帮助他人认罪悔罪, 或者多年没有发生与原犯罪恶习相关的违纪违规行为等等,可以认为深刻悔罪的。

三、认罪悔罪对量刑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规定,在《刑法》第67条中增加1款作为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包括实践中认罪悔罪罪犯的表现形式和程度等级作了详细说明。认罪包括对判决、案件事实和犯罪原因等方面的认同,而悔罪则是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需求改过。需要注意的是,认罪悔罪量刑作用在实践中常以“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口号表现出来,其实法律对此也是有相关规定的。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都是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委托的。犯罪嫌疑人被送来做鉴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案前有精神病史,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根据作案者家属的申请将其送来;二是办案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这个人不正常,如无作案动机,审讯中言不对题等,而将其送来做鉴定。委托鉴定申请书中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简要案情,作案前后躯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被鉴定人个人简历和...


·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如何认定的?
    高利转贷罪,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规则的,是需要判断它的主客观的条件然后再进行认定罪行的,而且,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那么,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如何认定的呢?量刑定罪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高利转贷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


·私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赌场,很多人会认为麻将馆是属于赌场,但是赌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么关于私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私设赌场用于营利的话,那么就是构成犯罪,对于行为人的处罚是三年以下,如果是情节很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刑。 一、私设赌场罪量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具体量刑如何,还要根据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危害结果、自首立功表现等各方面具体衡量,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最...


·串通招投标罪追诉标准?
    串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一、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 1、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 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授权委托书doc、法律服务协议doc),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 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附: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需提交以下材...


·属于犯罪主体的是那些人?
    在社会上只要是没有遵守规定的公民都会被列为是犯罪的主体而必须接受法律的处罚,但是很多人理解法律在处罚的对象界线上很模糊甚至以自己的错误认识来解释自己犯罪的理由,其实只要是做出违法行为且有主观目的的社会主体而不管是否是人类都可能是犯罪的主体。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属于犯罪主体的是那些人?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
    新刑诉法告诉才处理案件主要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人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比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