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以前最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每家只能生一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以前最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每家只能生一胎,现在是政策有变允许开放生二胎。但是有的家庭还想要继续要孩子,或者有的家庭生育不符合规定,这些情况都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但是有的人就不愿意交纳。我们现在就要给您讲讲拒缴社会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吧。全面放开二孩之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关注度非常高,现在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放开二孩之后,社会抚养费还是要收的,但是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这样一来,社会抚养费的多少、废留,都掌握在各地手里。实际中,也有些家庭拖着不交甚至不愿意交社会抚养费。那么,不交社会抚养费会怎样呢?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如果有经济能力交纳而拒不履行,并且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按照当事人的收入比例来进行缴纳,因此社会抚养费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很多人会选择故意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法院将会强制性执行,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其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不能免除。缴纳社会抚养费是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之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基本标准,农村居民则参考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市民在享受法定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只要违反了计生政策,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受到惩处。社会抚养费是我国政策有着明显的规定,如果违反了,即使不愿意缴纳,也是需要强制性的收取的。所以,希望每个人都好好遵守法律规定,不要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抚养费诉讼材料都有哪些?
    一、抚养费诉讼材料都有哪些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


·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
    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生活中,不管是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是女方提起,此时都必须要提交一份书面的起诉状,但男女双方的起诉状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带来起诉离婚起诉状一份,供你参考。 一、男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民事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 被告:(同上) 诉讼请求:...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对不符合《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 在办理《生育证》时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


·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
    离婚中的调解,一般是指在诉讼离婚中法律中规定必须要进行的调解,这也被叫做诉讼调解。而在诉讼调解中包括了六种不同的调解方法,这对离婚案件的调解都是很有帮助的。那究竟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目前我国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定监护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首先,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意定监护决定了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如不能采用书面形式,则很难保证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能够实现,也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证。 其次,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必须在其意识清醒时签订,这样才能保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当然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
    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跟继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同时生效的,而继...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牵扯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就是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不过不论以哪种形式离婚,都需要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的详细资料,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