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会允许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会允许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准予离婚撤诉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不过此时也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在开庭的过程中,要是原告一方没有出庭的话,则此时也是会视为原告撤诉,这一情况下其实就不需要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当然一旦撤诉了,那么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时候,至少要再等6个月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协商离婚?
    一、协商离婚有哪些手续(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是针对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各自利益而制定的,其中也包括了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是随父还是随母生活,是由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决定的。那么你知道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怎么规定的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一、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新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新法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


·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在离婚过程中,作出的不同法律文书其实都是具有不同的效力。其中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之后会生效,但此时也仅仅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那要是诉讼离婚调解离婚作出调解书的话,此时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重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度的违背,是对于婚姻制度的破坏,但是社会上还是有一些人梦想着能享齐人之福,在已有配偶的前提下欺骗他人与他人结婚。这样的双重婚姻状态是违法的,属于重婚,许多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就会选择在重婚一段时间以后与原配偶离婚,摆脱这种重...


·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事情比较多,除了对财产进行分割外,还要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主动承担抚养费。那么,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是什么罪?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是什么罪? 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做父亲的不抚养孩子,造成严重后果,那就是遗弃罪,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可以民事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 过多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