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益,那么承租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就退租的话,出租方是有权不退还押金的。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三)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由此可见,对于要付押金的情况,最好事先跟房东协商一致,以免造成纠纷。综上所述,如果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合同中明确规定承租方在租期未满情况下退房,出租方需要退换押金,那么出租方是必须要退换押金给承租方。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出租房有权拒绝退还押金。以上就是对“租房没到期退房押金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
    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和学生会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确定学生就业和档案问题,那么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 (一)实习合同格式范文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学生):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一、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 年 月 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 年 月 日 时(下班时间)终止。 二、合同到期续签的步骤有哪些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如何赔偿?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如何赔偿? 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诉讼来进行维权,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二、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赔偿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有相应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


·在日常生活里,大家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
    在日常生活里,您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会遇到很多不懂的地方,甚至不知道怎么入手,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融资租赁居间合同的范本,这样以后您在写融资租赁合同居间时就可以按照范本来写啦。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在进行贸易交易的时候我们为了维持交易关系便会运用签订合同的方式,在合同中经常会标明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在合同中除了提前预付以外还起到了压金的作用,那么在定金未付足的情况下,合同是是否算生效呢。下文是“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的解答。 一、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1、...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一、书面合同生效的标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 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后,一般应接着进行最后的议程,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中签字或盖章。没有双方当...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