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现代社会中,不讲诚信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即便是亲朋好友之间也往往会因为借款纠纷而吵架,甚至是走上法庭。那在实践中,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情况应该如何起诉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对于欠款纠纷该怎么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这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您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您的欠款纠纷,那么您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毕竟一旦错过了诉讼时效,您的权益可能真的无法维护了。如果您对欠款纠纷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1、借条没写用途一般来说是合法的,钱款的用途可写可不写,不是借条的必备因素,其实不写的话也不影响借条合法生效。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就具有法律效力。 2、《...


·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要怎么办
    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要怎么办 一、何为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


·夫妻在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况且赌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就更不用偿还了,如果追债,你可以勇...


·银行、信用等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银行、信用等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还款不易,且贷且珍惜,这是每个人都必须懂得的道理。对于贷款人来说,若还不上贷款,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像银行、信用等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坐牢是其中一种惩罚方式,具体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还要看贷款的性质和数额等。 一、银行贷款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 1、银行会采取一定的催收措施,在初期电话通知的时候,如果贷款确实还不上可以向银行说明自身的实际...


·最新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处罚标准是5年左右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徇私舞...


·国家关于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关于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 1.《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


·负担了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
    我们知道,离婚后不仅要分割财产和债务,还要解决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离婚后一方必须给抚养方一定的抚养费。但是,有时候夫妻有共同债务的时候,一方如果多负担债务的话,负担的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如果是存在着恶意逃脱的现象的话,那么是需要重新的进行分配的。离婚时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然后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在此期间,一方为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有可能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采用隐藏、隐瞒等手段,以逃避分割。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