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现代社会中,不讲诚信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即便是亲朋好友之间也往往会因为借款纠纷而吵架,甚至是走上法庭。那在实践中,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情况应该如何起诉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对于欠款纠纷该怎么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这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您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您的欠款纠纷,那么您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毕竟一旦错过了诉讼时效,您的权益可能真的无法维护了。如果您对欠款纠纷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离婚了婚前打下的借条还有效吗?
    离婚了婚前打下的借条还有效吗? 一、离婚了婚前打下的借条还有效吗? 婚前夫妻打的借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在有效期,那么在离婚后就还是有效的。 有效的借条应该具有以下事项: 1、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 2、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一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


·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
    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请过律师的人都知道,律师的收费标准依据不同的案子会有不同的报价,那是不是说明律师收费没有依据,是随性收费呢?其实不是的,律师收费都必须依据各省律师协会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那么,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由于地域差异,各省市的收费标准是有差异的,综合各地的收费状况的一般收费标准(参...


·贷款免抵押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贷款免抵押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贷款免抵押免担保: 1. 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龄在22 - 60周岁,具中国国籍 (不含港、澳、台居民) 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或苏州工作和生活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在现单位工作满3个月 特别提示: 本贷款暂不对以下人群提供: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 2. 本贷款的用途 本贷款可用于任何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如结婚、装修、旅游、进修、购...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公司减资债权后的利好 近期,我代理了一件对公司财产执行案件,在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后,对债务人公司进行了前期财产调查,发现债务人已经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仅有不动产已经被多家公司查封。在研究执行对策时,我们决定从债务人公司的股东入手,并着手开始调查债务人的工商档案。经查发现一价值线索:债务人属有限责任公司,其最大股东曾在2008年对债务人减少注册资金6...


·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
    一、传销罪赃款处理应当归谁? 传销罪赃款处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参与传销活动,发展下线取得的非法收入,其违法所得应当退还,参与传销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如果主动投案自首,退还违法所得,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传销案件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给予退还。 根据我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禁止传销条例》之规定,积极参...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可持续公司债券的发行 1、可持续债券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同时,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权也相应延期。延期后,债务人可据情况对利率进行调整。 (2)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