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综上所述,减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根据刑法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罪犯才能申请减刑,并且减刑的期限是有限制的,无期徒刑经过减刑最低服刑期限也要十三年。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或者表现良好的,可以通过监狱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审理完毕。


·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多久一个刑事案件的解决需要从案发到立案,然后审判直至最后判决这样的过程。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审判,而基于审判时犯罪嫌疑人一般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情况,所以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界限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具体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一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


·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么?
    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么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


·刑事应当回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刑事应当回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


·盗窃罪要件是怎样的 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要件其实也就是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盗窃行为要构成犯罪的,必须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才行,如果有一个不满足,也是不能认定构成盗窃罪的。那到底盗窃罪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要件是怎样的 1、客观上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对象是财物,这里的财物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根...


·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哪些区别
    对于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来说,其实很多人都分不清楚,因为一般在徇私枉法的时候基本都是具有包庇的意思,自然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为什么有些情况下是定徇私枉法罪,而有些时候却又认定为包庇罪。对此,我们总结了有关内容,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哪些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而包庇罪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


·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要是行为人故意放火的话,那此时构成的是放火罪。不过如果是过失引起的火灾,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此时构成的就是失火罪了。实践中,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那在确定构成犯罪之后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法院强制拘留时间的期限有多久
     法院强制拘留时间的期限有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


·济南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是什么?
    济南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符合上述4项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将获得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扩大到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公安部或最高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