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超生的现象非常严重,给本来就贫困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达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为您解答。

一、超生罚款标准

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国家有规定的计算公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计征基数,结合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二十,合计征收三年半的社会抚养费;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三十,合计征收七年的社会抚养费;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四十,合计征收十四年的社会抚养费;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按其孩次及相应的计征基数和比率征收累进的社会抚养费。

二、超生罚款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玩意不能跟人家讲法,否则你罚不起。很多人都是收到自己腰包了,那样就能少交点。

至于落户问题,11月1起要实行全国人口大普查,看到时候会不会好上一点,从以往的惯例来看,人口大普查能解决一些人得户口问题。

综上所述,针对“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作了说明。可看出关于农村超生问题,罚款不是根本目的,目的还是以引导为主,所以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情况与所在地人均纯收入来制定罚款标准也有其现实依据。优生优育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还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希望罚款不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在挪用公款罪中,有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具体包括了很多详细的情形,那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


·亲兄弟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理
    可以诉讼办理,法院对借款纠纷进行判决以后会出具一份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民事判决书的约束。如果欠款人在判决以后依然不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因为办理手续简便、快捷近年来成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比较常用的一种贷款担保方式,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具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简单介绍。 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 1、公司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最新...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在债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很受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即可以享受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将债券按照约定的优惠条件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得到公司的股票分红等。那么发行公司债券是是可转债吗?为您解答。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一、债权转实缴注册资本可以吗? 可以,债务重组。一定要有协议什么的,哪怕假的也必须要有,千万别干巴巴的就一张凭证。注册资本变动达到一定比例,要重新做“公司章程”。 1、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2、修改公司章程(股东盖章)或者制作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3、需由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债权人同意债权...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一、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二、人死了,债还在吗债的消灭只有五种情况,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死亡,债依旧存在,由...


·夫妻离婚债务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要怎么处理 一、离婚债务要怎么处理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一、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一般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36%,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认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