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它被西方学者誉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最佳代表。在我国适用缓刑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宣告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也就是说,适用缓刑要满足哪些条件?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宣告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同一犯罪中,优先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二、适用缓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适用缓刑制度除满足积极条件外,还要满足其消极条件,即不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具体来说:

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2、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宣告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有了更深的认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行贿受贿等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针对适用数额,严重情节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行贿、受贿罪有所帮助。 一、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1、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历经多年的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在 《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侵犯的客体,而这个客体恰好就是法律保护的法益,因此在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才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对于盗窃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来讲,您知道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


·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认定绑架罪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的情形就是犯罪分子控制小孩后,再打电话跟小孩的父母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就是绑架。你知道绑架小孩,判刑是怎么判的吗?下面,我们为你介绍绑架小孩如何判刑,以及认定绑架罪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很多人不清楚中止审理是一个什么制度,也很容易把它和其他制度相混淆。本文就列举出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中止审理的概念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多少?
    一、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多少? 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800-2000元之间。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


·不知情集资诈骗犯罪吗,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是现代社会比较常见的诈骗手段,来钱快且多成了不法分子青眯的方法。不少老板也开始从事集资诈骗,得手后变卷钱跑路,剩下的员工有些是不知情的,那么这些不知情的员工就不算入集资诈骗。下面我们看看不知情集资诈骗犯罪吗,标准是什么? 1、不知情集资诈骗犯罪吗? 涉嫌集资诈骗罪,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定罪处罚,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知情并提供帮助的,构成共犯,要追究刑事责任...


·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
    很多时候政府部门会优化资源的配置,在做一项大型项目的时候会选择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而这种情况下,有的公司、企业为中标,与政府合作发展,就有可能与相关负责人串通起来投标,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而在实际定罪之前,还是要先进行认定才行。那么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