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工 作 岗 位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门,担任 职务,乙方应履

行其职责(详见职位描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

第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之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

可调整乙方工作部门和职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决定。

第四条、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完

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的安全和

健康。

第六条、乙方在生产中应增强劳动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

度及规定。对于由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及规定而造成的事故,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

第八条、甲方实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及在特殊条件和情况下工作

的人员,甲方实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工时制度。

第九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况下,乙方应服从;

乙方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需事先提出申请并报请主管核准。对于乙方的加班工时,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支付报酬。

第十条、甲方实行岗位责任制,乙方因本人原因未能完成本职务之工作量而自动延长时间完

成任务的,甲方不另付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类假期。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按甲方薪资制度,核定乙方的月薪资为 元,所支薪资中包括国家规定的各

类补贴。

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和工资结构。 第十四条、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号。乙方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其离职的当月工资一律

于下月15号领取,乙方不得擅自要求提前领取。

第十五条、甲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其他员工以任何方式透露其所获得的报酬。 第十七条、乙方每月应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中按规定由乙方个

人承担部分,甲方每月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医疗费用和病休待遇等,按国家和地方政府及

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因工负伤、职业病和生育等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其他各种补贴、福利待遇等。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

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训导,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如有违反,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自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均将受到严肃处理,

甲方并有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

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或其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经查证,虚报和捏造个人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5)乙方在外从事第二职业;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

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不得辞退乙方: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在医疗期结束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于丧失

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但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但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

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

权益益的。

第 三十 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以及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如欲解除本合

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甲方许可,并补偿有关的损失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已接受由甲方提供的培训或由甲方出资的证照办理,但与甲方因此而

约定的服务期未满的;

(4)甲方有合理的原因认为乙方解除合同将会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以续签。如未续签,即告自然终止。

第九章 协商约定事项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3年内 ,不应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

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所述及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予以限制范围的技术及经济信息。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巧、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及货源情报等。

第三十三条、对工作涉及相应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乙方,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甲方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

第三十四条、如甲方出资给乙方培训,甲乙双方同意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办妥一切离职移交手续,并将属于

公司的财物包括职务上拥有的通讯工具和技术资料、帐务资料等归还公司。若乙方未办妥离职手续,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额如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办理;无规定或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将《员工手册》(附件一)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根据本合同及《员工手册》的规定,分别对乙方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解除合同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证照办理的,双方将签订《培训协议》或其他专项协

议,约定乙方服务期。乙方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以及因违纪被甲方解除合同,在培训期内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培训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用、脱产培训期的工资与福利、交通费等;培训结束后,在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则须按年均等分制进行赔偿(培训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

程序为: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3)调解不成的,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他

第 四十 条、本合同之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如下:

附件一《员工手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为准。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授权代表人(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以上是一份非常详细和完整的商场劳动合同,对于工作中的各个方面,薪资、责任等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对于这方面的劳动合同有不会编写的朋友,依照以上范本可以了解一二。签订劳动合同不光是对于未来工作的一个保证,更是对单位、对个人都是很重要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拖欠工程款在建筑行业内,属于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既然产生了纠纷,当然就要对纠纷作出相应的处理。那么对于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来讲,此时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一、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正在如期的进行,不少地区的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而当前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是怎样的,等等。工程质量固然对一个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工程质量出现了事故是不可以忽视的。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相关的问题。 一、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作为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行业内部和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就成了建筑行业内比较重要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施工上、组织、监管上等方面,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呢?质量保证措施: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在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来说都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审批流程,和一些繁琐的过程。并且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是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鉴定的话,还需要工伤鉴定费用,有一部分劳动者其实是不愿意做工伤鉴定的。但是,工伤鉴定书对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首先需要看受伤原因。在一般的人身损害中,做伤残...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证据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证据划分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程质量有相应的一定标准,工程质量发生重大事故要按照损失程度划分等级来便于处理追责,工程质量直接关乎到在投入使用后的安全问题,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管理监督制度,保障质量合格,那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证据划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对于工程的建设者来说也是万不得已的情况,而对于居民来说夜间施工可以说是一种骚扰,所以国家对于夜间施工的问题也是做了很多的限制的,首先便是如果想要夜间施工那么一定要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有效期是多久 该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小时,并不是长期有效。而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